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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集中宣判四起毒品犯罪案件

来源:羊城晚报地方版     2019年06月27日        版次:ZXA13    作者:

    

  羊城晚报讯 记者郑达,通讯员黄叶、姚瑶、毛宇宁报道: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当天上午,珠海斗门法院和香洲法院分别对4起涉嫌毒品犯罪案件的嫌疑人进行宣判,其中,斗门1起,香洲3起。4名嫌疑人最高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据悉,2018年10月26日,吸毒人员黄某用手机联系被告梁某华购买毒品海洛因,并商量好交易价格。梁某华从上线拿到毒品后,联系黄某进行交易,并按黄某要求将毒品带到斗门区井岸镇某商行内进行交易。当日,公安民警在商行内将正在交易毒品的梁某华和黄某抓获,并当场缴获毒资4万元和80克毒品海洛因。被告人梁某华因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先后三次被判处有期徒刑,2016年4月19日才刑满释放,现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的贩卖毒品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最终,斗门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梁某华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香洲区审理的三起案件嫌疑人有两人属于累犯,但由于嫌疑人当庭认罪,法院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