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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2019年5月22日发布了一篇题为《博士生举报导师乱装支架收回扣:装一个回扣1万元》的报道。乱装支架收回扣的是苏州大学附一院心血管主任医师杨向军,他每年施行心脏介入手术装支架达600多例。5月23日,苏州大学免去杨向军的职务,并于7月4日将其开除出党。7月12日,苏州市纪委市监委发布消息,杨向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笔者看了网上的评论,有不少网友持这种观点:医生吃回扣很正常,吃的是商家的回扣,和病人无关,并没有侵害病人利益;还称即使医生不吃回扣,商家也不会把这1万块钱给病人。下面,我就分析一下,医生吃回扣与病人有没有关系,会不会侵害病人利益。 这些年,医生吃回扣现象屡禁不止,以至于不少人认为这是一种正常现象。药品及医疗器材商家与医生相互勾结,把医生临床开出的药品和医疗器材按价格的一定比例暗中返还给医生,商家增加了销量,医生则增加了收入。 从表面上看,回扣的钱是商家支付给医生的,好像与病人没有关系。但是,用心分析一下就会发现,回扣和增值税一样,是商品流通过程中产生的成本,这个成本表面上由商家担负,但商家会把这笔钱加进价格里,最后转嫁给消费者。 我们假定一个支架正常情况下的出厂价是3000元(成本和利润),流通环节有16%的增值税即480元,为论述简便我们不计算医院盈利,那么,支架到病人手里的价格就是3480元,商家拿走3000元(支架的成本和利润),增值税拿走480元。 由于医生对支架有选择权,于是,就会有商家与医生私下串通,如果使用他们的支架给1万元的回扣。在利益驱使下,医生必然选择给回扣的支架,如果所有商家都给回扣,那谁给的回扣高就用谁的支架。 现在出现了一个问题,一个支架给医生1万元的回扣,出厂价还卖3000元肯定就不行了,这样商家就赔本了,必须给支架重新定价,也就是说,把这1万元的回扣加进支架的价格里,现在,支架的出厂价就成了13000元(成本和利润再加回扣),到医院手里要加上16%的增值税2080元,这个支架转卖给病人就成了15080元(成本和利润再加回扣和增值税)。 在没有回扣的情况下,病人为支架支付3480元;现在,黑心医生吃了1万元的回扣,病人就必须拿15080元购买这个支架,多掏了11600元。15080元的支架费用商家拿走的还是3000元(成本和利润),医生拿走1万元(回扣),增值税拿走2080元。 通过分析计算我们就知道了,商家给医生的回扣,绝非是商家自己出钱,而是把它加进价格里转嫁给了病人,病人不但支付了回扣的钱,还要向税务部门交回扣的增值税。可见,医生吃商家回扣不但与病人有联系,而且还严重侵犯了病人的权益。医生吃回扣的性质极其恶劣,相当于强行收取病人红包。 在回扣的诱惑下,必然会出现“乱装支架”问题,装支架“多多益善”,可装可不装的装,需要装一个的给装两个,道理很简单,每装一个支架医生就得到1万元回扣,一年装600个支架就是600万元的回扣,这是一笔普通百姓辛苦劳动一辈子也挣不来的巨资。 药品也是如此,只要有回扣,商家必然要把回扣的钱加进价格里,把腐败成本和由此产生的增值税转嫁给病人。 吃回扣并非是小事一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3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可见,医生吃商人的回扣和收病人的红包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在医疗领域还存在另一种腐败现象,那就是走后门。当然,走后门是有成本的,要给开后门的人一定的好处。 对稀缺资源而言,通常有两种公平的分配方式:一种是公开竞价,谁出价高给谁;另一种是排队,先来先得。 医疗资源不能用竞价的方式分配,当医院空出一个床位时,不能把它拿来竞拍,哪个病人出价高就让哪个病人住院。这是因为,人的生命是平等的,不管是官员还是百姓,不管是富豪还是流浪汉,都必须通过排队的方式获得医疗资源。挂号要排队,就诊要排队,住院也要排队。 如果通过走后门医疗,这就违反了医疗资源公平的分配原则,它的性质在某种情况下就是谋杀。你“走后门”住进医院得到及时治疗保住了性命,必然会有另外一个人失去住院治疗机会而耽误了治疗,你的生命是通过剥夺他人及时治疗的机会换取的。 总之,医疗属于重大民生工程,人民群众对此尤其关切,对诸如吃回扣、收红包和走后门现象深恶痛绝。作为普通百姓而言,我们所能做的就是自觉遵守社会规范,抵制医疗腐败,积极弘扬法治、平等、公正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