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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交警支队与三家保险公司签订相关合作协议 |
今后,珠海市将建立交警、保险部门工作联络机制。根据协定相关约定,珠海市农村“两站两员”共建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在今年7月底前,按照劝导站建设相关标准,率先完成乾西村一级劝导站和三板村二级劝导站的建设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劝导站样板;第二阶段:在今年11月底前,对全市114个农村劝导站建设工作进行实地查勘定点,按照第一阶段劝导站建设样板,完善相关设施,固化工作机制,推进“警保合作”劝导站在珠海市农村地区的全覆盖。 在经费保障方面,警保合作劝导站的建设、软硬件设施的维护以及劝导员的薪酬补贴等经费,由承建保险公司提供保障;斗门、金湾、高栏港交警大队要协调指导保险公司、属地政府做好劝导员队伍融合。在机制保障方面,积极推进工作场所共建机制、交通安全共治机制、安全风险共处机制及信息数据共享“四个机制”建设,统一劝导站的外观标识,保险公司兼职劝导员可以在做好相关劝导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相应的保险业务,共同打造便民服务新平台。在业务培训方面,交警大队、保险公司要联合做好“一长两员”队伍的双向业务培训,履行好信息采集员、安全宣传员、交通劝导员、路面巡查员、事故处理员、业务员代办员、工作监督员、便民服务员工作职责。 共建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是新时代深化“警保合作”的一次有益尝试,是实现政府部门与企业单位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创新举措。 (文/图 何叶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