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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纠纷的两只狗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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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结案,握手言和 |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谢颖 实习生 李玲枝 小区养犬,有些人爱有些人怕,特别是大型犬发生过一些伤人事件,近年来此类话题连连。8月15日上午9时,在东莞南城区新城派出所,一宗由于小区养犬引发的纠纷案顺利调解结案。 记者获悉,南城法庭诉调对接工作室积极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引入东莞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新城派出所调解室的调解力量,用7天时间“化干戈为玉帛”,将原本诉讼的过程缩短了大半,还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满意。 纠 纷 邻里发生言语冲突 这宗案件还要从6月的一个下午说起。 原告杜先生告诉记者,6月14日下午,他与妻子坐电梯前往地下车库取车准备接孩子去医院就医,走到地下库层刚打开防盗门,就碰到居民大卫带着一大一小两只爱犬刚跑完8公里运动归来。 杜先生曾经也养过狗,但由于家人曾被犬只咬伤过,当时受惊吓而避开,且一路担心家中小孩,对狗狗表现出了抵触的情绪。 这一避让,让爱狗的邻居大卫有些不为理解,在言语上对杜先生有了一些冒犯。 随后,大卫发现杜先生拿出手机对其及爱狗进行拍摄,他感到不解,双方言语口角冲突逐渐升级。 大卫牵着狗狗一路与杜先生发生言语冲突行至停车场出口,杜先生因担心自身安全,向新城派出所报警,警员到场后进行了调解,但双方诉求未能达成一致。 7月份,杜先生一纸诉状诉至南城法庭,要求大卫赔偿自己事后因此导致睡眠障碍的就诊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并道歉。 调 解 文化差异产生误会 当案件来到了南城法庭,专职调解员陈素娥对案情进行了梳理分析,她告诉记者,因为有报案记录,她第一时间找到了接警公安同志充分了解案情,并通过背对背方式与双方沟通后,准确把握住矛盾焦点在于:两人矛盾源于语言、文化的差异。 她说:“一方面杜先生欲前往学校带孩子去医院看病,且因为家人曾被犬只伤害过,所以有些焦急与害怕的情绪。另一方的大卫则把狗狗当成孩子和亲人看待,当别人表现出抵触情绪会感到不悦,尤其在杜先生拍摄视频时,担心隐私权。” 此外,事发时二人极度疲惫且天气酷热难耐。 因此,陈素娥将调解的方向定为:情绪的疏导,为双方提供一个平和的环境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分析双方潜在的诉求,继而促成了和解。 8月15日上午9时,双方一起在新城派出所对调解结果做了司法确认,大卫对自己对杜先生造成了冒犯而表示道歉,杜先生也满意调解结果,事后想来能理解大卫当时爱护狗狗的心情。 相关新闻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今年上半年诉前、立案阶段调解结案4806宗 成功率达47.19% 记者从南城法庭了解到,如果按照常规的诉讼流程,这样的案件开庭审理至送达,至少需花费3个月,而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仅用了一周时间就调解结案。 数据显示,今年1-6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通过诉调对接机制诉前、立案阶段参与调解5941宗,已结4806宗,成功达成调解协议1794宗,其中专职调解602宗、律师调解169宗、特邀调解1023宗,调解成功率为47.19%。 同时该院积极贯彻上级法院诉调对接的文件,将调解贯穿于案件的始终,确保案件事了。诉中阶段调解成功4993宗,执行和解524宗。诉前、立案、诉中、执行合计调撤案件7969宗。其中专职调解成功案件6770宗,律师调解成功案件174宗,特邀调解成功案件1025宗。 东莞日前举行《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 明确养犬主体责任 随着东莞养犬人士逐渐增多的趋势,频繁出现犬只吠声扰民、袭击市民、随地大小便以及家犬被遗弃流浪引发狂犬病疫情等问题,直接影响东莞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前段时间,东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举行《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听证会。 据了解,条例明确养犬主体责任及部门管理职责。其中包括,养犬人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如依法办理养犬登记,对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遛狗要拴狗绳、戴嘴套等。 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的除外,对禁止携犬进入的区域和时间要注意禁入标识。此外,个人违反规定饲养烈性犬,逾期不处理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公安部门收容犬只。 制图:张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