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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进行庭审直播的是一起电子烟的商标侵权纠纷案件。该案中的原告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电子烟生产商及品牌营运商,并享有“SMOK”注册商标专用权。2018年11月,原告发现被告在阿里巴巴平台经营的店铺销售的电子烟产品上使用了与原告商标相同的商标,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犯原告商标专用权并赔偿损失。 庭审中,法官没有像传统庭审一样带着卷宗开庭,而是全程使用电子卷宗,书记员也没有像往常一样通过速录打字来进行庭审记录,审判人员、原被告的发言都通过智能语音识别系统自动同步生成为电子笔录,原被告在电子签名板上直接签名确认即可。 庭审后,合议庭休庭进行合议,随后进行了宣判,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害“SMOK”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40000元。坐在旁听席的企业代表们十分专注地观摩了整个庭审过程,还不时认真做笔记。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宝安区人大代表唐国林表示,宝安法院运用高科技手段进行庭审,是走在全国前列的创新举措,给企业界的朋友们带来了很不一样的体验,宝安法院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也做得很扎实细致,希望接下来法院能够有更多更广的渠道向社会、企业普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