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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今年6月初印发的《深圳市技术改造倍增专项操作规程》,深圳市支持品牌企业为提升工业信息化领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而开展的品牌战略规划、品牌渠道建设、品牌营销推广、品牌国际化与交流合作等项目建设,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上年度申报单位质量品牌提升项目实际投入总费用的30%给予扶持,且年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另外,深圳还支持行业协会、质量品牌机构等第三方非营利性组织,为促进质量和品牌提升而开展的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质量品牌建设项目,单个项目年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于上年度获得“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或“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集聚建设试点示范区”等国家工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级质量品牌荣誉称号的,每个奖励100万元。 在8月21日公布的资助计划表中,深圳市经项目受理、专项审计、局长办公会审定等程序,并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决定安排资金9625万元对83个项目予以资助。其中,安排9106万元对73个企业品牌提升项目予以资助,安排319万元对8个品牌公共服务项目予以资助,安排200万元对2个国家级质量品牌荣誉奖励予以资助。 比如,“2018年大族激光企业品牌提升项目”、“2018年华润三九企业品牌提升项目”、“2018年康佳集团品牌提升项目”等,都获得了200万元的资助金额。还比如深圳市龙岗区横岗眼镜时尚协会,获得“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区”荣誉,获得奖励1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