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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上半年新引进各类人才9500余名

来源:羊城区域     2019年09月18日        版次:ZXA17    作者:钱瑜

    

  羊城晚报讯 记者钱瑜报道:父母户口随子女迁至珠海,可否参加珠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生工伤怎么办?领取失业保险金有哪些条件?日前,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做客《党风政风热线》节目,就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等方面的问题,与广大听众、网友互动交流,现场答疑。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红介绍称,2019年以来,该局认真推动各项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据透露,珠海深化了跨境社保合作。目前,在珠海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港澳台人员3855人,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1030人。珠海市还出台了十项政策措施大力支持港澳青年来珠就业创业和进行技能培训。其次,珠海在引才育才上有新作为。出台珠海“英才计划”配套办法,上半年新引进各类人才9500余名。实施“粤菜师傅”工程,建成一批粤菜师傅培训基地和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培训“粤菜师傅”600多人次。其三,珠海在惠民生保稳定上有新成果。就业局势保持稳定,社保满意度不断提升,珠海市市五项保险参保总人数达638.28万人次,再攀新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至430元,养老金待遇水平居全省前列。

  有市民称,自己1998年调至珠海工作,2000年在珠海买了社保,那么未参保前工龄是否可自动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来计算?王红对此表示,如果该市民1998年以前参加了工作,是国有县级以上固定职工、干部,那么参加社保前的工龄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但需要他在退休前把档案送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核实,看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如果在这个工龄段有判刑或自动离职、开除等问题,计算参保时间的方法会有所不同。

  有网友提出,父母户口随子女迁至珠海,可否参加珠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该局养老保险科科长谢武称,如果随迁父母在退休之前取得珠海户籍,在内地未领取享受社保待遇,并且不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参加珠海市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如果父母在迁移户籍前已满60周岁,应由原户籍地负责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