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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表示,经研究,佛山市人社局决定开展2019年佛山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选拔认定活动。选拔认定条件是,在佛山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生产岗位工作,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爱岗敬业,作风优良,原则上需获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纳入选拔认定范围),并同时具备相应条件。 本次选拔认定活动将从各区推荐人选中选拔认定出50名佛山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各区推荐人选总数不少于100名。其中,禅城区20名,南海区25名,顺德区25名,高明区15名,三水区15名。各区应重点从企业推荐优秀人选。推荐的人选中,女性人数不少于总数的10%。每家企事业单位最多推荐两名人选,且推荐人选从事的职业(工种)不能重复。往届已被选拔认定为佛山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本届不再参加选拔认定。 值得注意的是,各区应在10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报送佛山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逾期申报不受理。 通过选拔认定的佛山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由市人社局授予“佛山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按规定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工资外津贴,享受期限为两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