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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与公证人员清点屋内物品 |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此次执行缘于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因借款人吕某慧未按约还款,某信托有限公司将吕某慧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本金16万元及逾期违约金等款项。仲裁裁决生效后,吕某慧仍不履行义务,该信托有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间,执行干警多次与吕某慧联系未果,后于7月19日查封了涉案房屋。为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决定于11月6日对涉案房屋进行入屋搜查。 “按照分工预案,全体干警立即行动!”随着江门中院执行局副局长罗志彬指令声下,外围警戒、强制开锁、清点登记等一系列行动有序开展,执行全程进行录像和公证。由于事先制定了完备的执行实施方案,当天上午便完成房屋搜查。至此,清场工作顺利完成,该案将依法进入司法拍卖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