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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落实工作,医疗机构需一年内完成采购规划

25个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近六成

来源:羊城区域     2019年12月12日        版次:FA13    作者:周哲

     佛山某药房里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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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周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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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11日下午,佛山市医疗保障局组织佛山市100多家公立医疗机构在市政协大礼堂召开会议,对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佛山市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分解医疗机构中选药品采购任务

  9月25日,国家医保局等九部门出台了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试点扩围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广东省医保局等八部门近月印发了《关于推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落实试点扩围工作。佛山市医保局召开这次部署会议的目的,宣讲省的扩围实施方案,明确佛山市扩围工作的实施细则和具体要求,分解医疗机构中选药品采购任务,落实相关职能部门责任。

  据了解,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问题。2018年11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定通过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4个直辖市和7个重点城市先行进行试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的25个药品的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大降幅超过90%。

  制图/黄江霆

  医疗机构需与中选企业签约

  会上,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局长王培星作动员讲话。市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科长张飞则详细解读了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实施方案及佛山市工作要求。张飞指出,在12月25日前,各医疗机构需按照任务量与中选企业签订合同,中选药品进入到医院药房。同时,医疗机构需在一年内完成约定采购量、做好采购量的采购规划,超额完成的,可以追加采购量。

  广州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广州GPO平台”)有关负责人对佛山市医疗机构上广州GPO平台采购药品的具体操作流程进行了讲解。据悉,11月25日,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和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了广佛药品跨区域联合集团采购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佛山市将借助广州GPO平台开展佛山市药品集中采购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

  据了解,本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共有25个品种,31个规格。其中,25个中选药品包括20个通过国家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和5个原研或进口药品,其疗效都是得到充分保障的。原研药是指境内外首个获准上市,且具有完整和充分的安全性、有效性数据作为上市依据的药品。通过国家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是指与被仿制原研药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剂型和给药途径、治疗作用的药品。通过集中带量采购,25个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9%,使用中选药品的患者个人负担明显降低。同时,全省实行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以中选品种的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