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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个酒鬼,远近闻名。 和许多酒鬼不一样,他并非海量,像传说中的那样喝酒如喝水,牛饮两三斤面不改色,谈笑自若。他不是这样。他三两必醉,大着舌头结结巴巴。再喝,半斤必倒,瘫在地上不省人事。他喝不了多少,属于典型的好酒贪杯,逢宴必醉。但是,一顿饭下来,倘若没有酒,他便如坐针毡。当然,也不是每天都有宴席,但这并不耽误他喝酒,尤其是晚饭那一顿。他有时在单位食堂用餐,就着稀饭馒头都可以抿上几盅,照样把自己灌趴下。有一个晚上,他实在找不到酒,按捺不住从窗子口爬进食堂,两瓶炒菜师傅用的料酒,把他醉得歪歪倒倒。 他有一句口头禅广为流传:如果有事找我,中午十二点钟之前我说话算数,十二点之后就不好意思了。朋友也笑他,一年365天有360天喝醉,还有5天是醉得没法起床。 他听了很得意。 他不挑酒,口也糙,不管什么酒,也不在乎什么牌子,只求一醉。很少人知道,其实他没有酒瘾,只是贪恋醉生梦死。这一切,归结于他老婆。他老婆体格健壮,矮矮墩墩,赛似李逵,就差没长一脸络腮胡了。 他老婆没有文化,干的是杀猪的营生。和农贸市场猪肉档那些只会小心翼翼切几条五花肉的“猪肉西施”不一样,他老婆是个远近闻名的正儿八经的屠户,操刀放血,吹气剃毛,开膛破肚,样样都在行,干起活来丝毫不怵男人,一百多斤一扇的猪肉,往肩上一搭,照样健步如飞。而他,斯斯文文,戴一副啤酒瓶底似的眼镜,看起来弱不禁风。不知底细的人,很难相信他们居然是合法夫妻。 这当然不是他所愿意的。他老婆是他家的童养媳。尽管他15岁就考上了江西大学中文系,号称神童,却依然无法改变自己的婚姻。他似乎是以酒浇愁,或者依靠酒精来麻木自己,时间长了,累积成了常态。每次夜宴散去,同事或朋友,两三个人或扶或背,前拉后拽把他送到他家楼下的空地上,然后仰脸朝四楼的窗户怯怯地喊一嗓子:“杨铁锤,你老公回来啦!”喊完,把他丢在地上,扭头逃之夭夭。 很快,黑乎乎的楼道里,窜出来一团黑乎乎的身影,将地上的他往肩上一搭,像扛一扇猪肉一样,一运气,噔噔噔,跃上四楼。 进门后,他老婆把他送到床上,替他脱掉外衣、鞋袜,用毛巾擦去他嘴边的污秽,然后给他用热水洗脚,母亲一般慈祥。他老婆一边洗,一边嘴里念念有词,像数落不懂事的孩子,说,你呀,认命吧。我知道你心里苦,但苦有什么用,人家去美国这么多年了,你还放不下……他头蒙在被子里,嘤嘤地哭。 转过天来,继续喝,继续醉。 作为朋友,不少人好心地劝过他,说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你都快奔五十,孩子也参加了工作,要不踏踏实实过日子,要不赶紧离婚算了,何必把自己熬得这么苦!他听了无言以对,只是一个劲地摇头。据说,他老婆早就凶悍地扬言,一旦离婚,她会拿剁排骨的斩刀把他剁得稀巴烂。 然而,北京开奥运会那年,他们还是离婚了。他老婆并没有挥舞着剁排骨的斩刀满大街撵他,而是从床底下拖出一个化肥袋,说,我也不懂存银行,这些钱都是我杀猪卖肉挣的,拿去吧,听说美国那边消费老高了。 他听了泣不成声,分文未取。 那时,大家都在传,说美国那边,他大学的一个女同学,现在离婚了,邀他过去。这消息不知是真是假,反正摆在眼前的事实是,一个多月后,他悄悄地回来了。很快,又复婚了。这结局过于突兀,让很多人始料未及。原来兜了一大圈,一切又回到了原点。只是,他比以前瘦了不少。 复婚的那个晚上,他老婆早早地回家炒了两大盘菜——尖椒爆炒肥肠和西红柿炒鸡蛋,还特意打开一瓶酒,斟上两大杯,放在各自面前。 他滴酒未沾,说戒了。 你不喝,那我替你喝。他老婆端起他面前的那杯酒,一仰脖,一饮而尽。 他老婆见他的筷子频频伸向尖椒爆炒肥肠的那个盘子,而旁边的西红柿炒鸡蛋连动都没有动,笑着说,你呀,认命吧。 他放下筷子,右手五指半握,虚拟出一个端酒杯的姿势,朝老婆面前的那杯酒碰了碰,说,夫人所言极是。 作者 手记 像《酒鬼》这类作品,时间跨度比较大,多为主人公的生平。其组合,是通过人物性格(或人物特征)这条暗线,将一个个人生片断叠加,以此完成人物形象的塑造,最终达到“性格如此,命运使然”的哲学层面。这种作品写作手法看似简单,实则操作起来难度很大,初学者写着写着,就容易沦为中学生式的说明文。 你想呀,1500字左右的篇幅,于一大堆素材中剪裁得当,既有的放矢,又下笔从容,紧凑时密不透风,疏放时马跃南山,且过渡和衔接了无痕迹。这样传记式的写作课题,要想达到歌之泣之的艺术效果,一般的写作功底是完成不了的。故此,有古人感慨:“文之作也,以记人叙事为难。” 记得写《酒鬼》的那天,我在公交车站台等车,看见一句房地产广告词时,足足愣了好一会儿。我从中窥探出小小说的创作理念,并愿意和大家分享这句话—— “深耕一城美好,以匠心致初心。”(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