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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涨租自曝厂房违建?房东赢了官司将面临强拆》后续

企业无奈搬迁,已经起诉索赔

该企业在相关部门帮助下找到新厂房,争取在农历新年之前搬迁完毕

来源:羊城区域     2020年01月10日        版次:DA13    作者:唐波

     利瀚公司相关负责人叶万宇这两天正忙着指挥工人搬厂

  莞邑WE调查

  文/羊城晚报记者 唐波 图/羊城晚报记者 王俊伟

  为了涨租毁约,房东不惜上演“自己告自己”的闹剧,并因厂房“手续不全”而获得法院的支持(详见本报12月18日A13版相关报道)。此事经羊城晚报报道后,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契约精神、营商环境等,成为东莞坊间关注的焦点。

  连日来,东莞利瀚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瀚公司)也在法院的强制执行下,正式启动搬迁程序,他们虽然不甘,却不得不尊重法律的判决。目前,他们已经反诉房东,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公司负责人叶万宇说:“我们愿意等,等一个公正合理的结果!”

  企业:损失惨重谁来埋单?

  1月9日上午8时许,记者赶到东城牛山外经科技园时,利瀚公司的员工们正在把工厂设备搬运上货车,还有一些员工家属,则在宿舍打包自己的物品。“全厂数百员工,不但工厂要搬家,他们每个家庭也要搬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叶万宇说,所幸得到东城区相关部门的帮助,在附近不远找到了新的厂房,争取在农历新年之前能够搬迁完毕。

  作为一家国家高新科技企业,利瀚公司主要从事超声波自动化设备研发与生产,但投产没多久就官司缠身,本次搬迁能否涅槃重生值得期待。但更让叶万宇关心的是,对于企业的损失,究竟应该谁来负责?叶万宇给记者提供了一份由集慧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并称公司因为房东毁约,损失至少超过2000万元。其反诉房东索赔的案件,法院已经受理。

  利瀚公司的遭遇,也引来不少中小企业的担忧。“我们赶紧找房东确认是否‘手续齐全’,并签订补充合同。”在厚街开设鞋垫厂的王先生就表示,先前没有法律意识,与房东签约并未确认产权状况。

  专家:“违建”物业不能再出租

  针对此案,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学系教授、港澳珠三角研究中心副主任林江认为,这些“手续不全”的厂房,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法院判案也应该以历史的眼光来看待。“当初双方签订合约时,如果法律有规定,‘手续不全’的厂房不能出租的话,那么这么判案也无可厚非;当然,如果当时没有这种法律法规,那么法院就必须慎重,以现在的法律去衡量之前的合同,究竟妥当与否?”林江的意思,法院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断案,是尊重法治精神的体现,但也要兼顾一定的社会效应。

  “尊重合同,尊重当事双方当时的原始意愿,就是对各方最大的保护和帮助。”林江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必须有针对性地出台相关政策,并对“契约精神”的发扬有基本的指引。以该案为例,法院判决合同无效,理由是厂房相关手续不全,如果全市的房东都纷纷效仿,那将带来多大的影响?为此,政府部门应该出台相关规定,凡是这类诉讼,房东即便收回了物业,也不能再对外出租。同时,城市管理部门也应该积极介入,对于“违建”予以坚决拆除,达到“杀一儆百”的效果。

  当然,由于全市手续不全的房屋存量巨大,林江建议市政府层面出台相应的政策,在房屋保障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等前提下,为符合条件的房屋补齐相关手续。甚至,在补交地价、税金等方面,给予相应的优惠,“毕竟不能以现在的标准,去衡量和处理以前的历史遗留问题。”

  律师:建议建立黑名单制度

  上述案件判决执行以来,在东莞法律界也引起了不小的反响。作为法律界知名人士,东莞宝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唐胜利认为,针对房东这种违反诚信的行为,应当给予惩处,虽然可以按照合同无效来处理,但可以对这种恶意违约行为进行惩处,加大恶意违约成本,减少恶意违约事件。

  唐胜利说,虽然租赁行为是市场行为,但任何市场行为都应当为社会进步做贡献,任何利用法律、制度漏洞的行为均不值得提倡。因此,他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建立相应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以抵制这种行为。当然市场本身具有自我调节功能,政府应当加大引导,披露风险。

  对于广大的企业而言,企业家要聘请专业法律人士对重大法律行为进行评估,比如是否可以租赁,是否具有法律风险等等,完善相关商务合同,审慎对待每一件法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