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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社部门权威回应疫情防控期工资待遇及复工安排问题

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来源:羊城区域     2020年02月25日        版次:ZA09    作者:沈婷婷、赖粤文

    

  羊城晚报讯 记者沈婷婷、通讯员赖粤文报道:企业安排员工以远程办公等方式提供劳动的,员工工资待遇如何确定?企业应该如何依法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2月24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疫情防控期间工资待遇、复工及休假安排相关问题成近期咨询热点。据了解,深圳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指导,今年以来深圳未发生30人以上劳资纠纷,劳动关系总体和谐平稳。

  据了解,近期劳动关系咨询热点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疫情防控期间工资待遇问题,包括2月10日后未能复产企业员工工资、未复工单位要求员工在家完成工作工资标准等问题;二是复工及休假安排相关问题,主要集中在未复工单位要求员工在家完成工作是否需补休假、单位未经员工同意强制安排值班等问题。

  深圳市人社部门根据政策法规统一了热点问题答复口径,通过12333热线回答企业和劳动者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的疑难问题;密集发布劳动关系政策问答,深圳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内容合计阅读量超过56.8万人次。

  深圳市政府出台《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明确规定允许企业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

  截至目前,国务院“互联网+督查”、省长信箱留言等途径转来373条疫情防控舆情线索,大多涉及企业提前复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广大劳动者,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如果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受到侵犯,建议不要到访窗口进行举报投诉,可以通过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网上举报投诉平台(http://ggfw.gdhrss.gov.cn)或电话方式进行举报投诉。该局将在第一时间处理举报投诉,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