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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为打造“湾区都市、品质东莞”提供智力支持,东莞市拟面向海内外引进20名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取得先进创新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东莞对确定立项资助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在签订相关协议后给予启动资金扶持和奖励。 启动资金方面,对引进的创新领军人才给予100万元创新启动资金扶持,其中在领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并到岗后首次拨付50%,待项目实施一年并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验收后,拨付余下50%;对引进的创业领军人才给予2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扶持,其中首次拨付50%,待项目实施一年并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验收后,拨付余下50%。 奖励资金方面,对已获立项支持的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实施期满并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验收后,根据其营业额和税收、技术创新推进、行业带动、技术项目绩效等目标完成情况给予最高100万元创新奖励经费;对已获立项支持的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实施期满并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验收后,以其营业额和税收为主要指标,结合其高层次人才集聚、行业带动等目标完成情况给予最高300万元创业奖励经费。 这意味着,创新领军人才最高可获得200万元资助和奖励(100万元创新启动资金+100万元创新奖励),创业领军人才最高可获得500万元资助和奖励(2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300万元创业奖励)。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和申报单位即日起可登录“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或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链接进入系统,分别注册个人账号和单位账号。在线申报时间为3月16日起至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