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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规定,本次补贴申领对象是聘请佛山市内有相应道路旅客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包车运送企业员工返岗的南海区内企业,企业必须在南海区内注册登记、包车运送的为企业员工(含拼车企业)、包车运输行为发生在2020年2月10日0时—3月31日24时止(以包车运输行车GPS轨迹记录时间为准,3月31日24时后到达佛山市南海区的,不予补贴);返岗包车运输须委托佛山市内有相应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资质的运输企业及车辆,车辆装载人数符合相关规定。 在补贴标准上,对于2020年2月10日0时—3月10日期间实施包车运输行为的,分别按省内150元/人、接壤省300元/人、非接壤省4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包车交通补贴;对于2020年3月11日—31日24时期间实施的,分别按省内100元/人、接壤省200元/人、非接壤省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包车补贴。 本次补贴申请的领取必须填写佛山市南海区企业员工返岗包车补贴申请表(区内跨镇企业间拼车的,由牵头企业填写)。且申报人必须提供包车合同及发票(收复印件、提供原件查验)、佛山市南海区企业包车返岗人员名册、本趟包车运输行车GPS轨迹记录图、佛山市南海区企业申领员工返岗包车补贴诚信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