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据悉,为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市、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企业共渡难关,高明区交通运输局结合《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的十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制定了加大对交通运输业扶持力度的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的扶持对象是高明区注册的在疫情期间参与疫情防控物资运输、企业复工员工运输以及应急运力准备的道路客运、货运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扶持标准为疫情期间参与疫情防控物资运输的货运企业,每家一次性发放补助3万元;参与企业复工员工运输的客运企业按照每班车每趟次6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参与应急运力准备的客运企业和货运企业,每家一次性补助1万元。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2020年6月底前,将补助申请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区交通运输局,由该局对企业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区财政局,按照政策向申请企业支付补助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