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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小学正式开学前——

全市校外托管机构不得提前运营

来源:羊城区域     2020年04月01日        版次:DA13    作者:文聪

    

  羊城晚报讯 记者文聪报道:3月31日,记者从东莞市民政局获悉,该局已下发相关工作指引,要求全市各托管机构在中小学正式开学前,一律不得擅自运营提供托管服务。具体运营服务时间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参照中小学开学时间确定。而托管的学生必须是经所在学校同意返校上课的学生,否则不能提供托管服务。

  工作指引要求,各托管机构要积极提前准备,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做好运营服务前评估,确保在中小学正式开学后,能健康安全提供托管服务。具体包括建立疫情防控机制、做好运营服务前准备、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配齐防护用品设施、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实行内部封闭管理等。

  在防护用品设施方面,托管机构除配齐各项防护用品外,要按照要求设置一个及以上相对独立的健康观察室,并做好通风、消毒。在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方面,如不能满足相应通风条件的场所,不得投入使用。托管机构开始运营后,在提供用餐、午休服务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分隔分散学生,根据实际实施分批分餐进食,人与人之间保持适当距离。

  同时,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护,要确保每一个员工安全健康上岗,全面摸清员工身体健康状况,若有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及胸闷等症状,应尽快到正规医院(或发热门诊)就医,禁止带病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