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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无固定工作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日常网络聊天中经常有针对性搜集公民的姓名、电话、住址、股民ID等信息。王某先是通过编造如“公司要上市需要测试”等理由通过聊天软件向多名“上家”无偿索要公民个人信息,后来又以数百元价格向他人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多达7万余条。 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王某针对不同买家的需求对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并在多个QQ群中以一条1元的价格进行售卖,进一步造成公民个人信息的非法泄露和传播。 发现该线索后,龙华区检察院立即启动刑民一体化办案机制。经调查核实,王某非法买卖公民信息数量巨大,严重侵害不特定公民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同意立案,今年2月26日,龙华区检察院就该案在正义网进行网络公告。公告期30天届满后,龙华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