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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

重点整治“不戴头盔”行为

来源:羊城区域     2020年04月14日        版次:FA13    作者:欧阳志强、袁武

     高明公安开展整治活动

  羊城晚报讯 记者欧阳志强、通讯员袁武摄影报道:近日,为切实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压减涉摩涉电道路交通事故,佛山公安局高明分局制定了《全区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将进行全区集中整治全覆盖,包括城区、偏远村居及厂企等。整治重点是无牌无证、不戴头盔、酒后驾驶、一车多人等摩托车违法行为。整治时间自4月至12月,每天不定时出动,周末不间断。

  近日,交警大队组织各中队联合开展涉摩涉电交通违法整治统一大行动,拘留无证驾驶司机6人。经查问,很多被拘留人员对无证驾驶有误解。一名持有小车驾驶证的年轻人驾驶摩托车出门游玩时被扣留,该名年轻人持有小车驾驶证,但并不清楚驾驶摩托车必须考取摩托车驾驶证。

  高明公安将全力执行专项整治行动,狠抓路面管控,严抓执法整治。高明公安提醒,驾驶摩托车上路注意请带齐摩托车驾驶证、行驶证和摩托车保险。根据相关规定,驾乘摩托车不按照规定戴安全头盔,将受到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无证驾驶摩托车属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此外,为进一步普及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正确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高明公安深入厂企多渠道广泛宣传,民警走访多个厂企、指导厂企改善交通宣传栏,在厂企大门贴交通宣传标语,强化现场指导教育。此外,高明公安警辅人员走访多个偏远村居厂企并对厂企负责人作出相关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