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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内每千人口托位数达4个

深圳今年起启动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解决“托育难”问题

来源:羊城区域     2020年04月29日        版次:ZA11    作者:

    

  羊城晚报讯 记者王俊、通讯员深卫信报道: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深圳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记者了解到,从今年起,深圳将启动普惠性托育机构的建设,引导社会各方力量为确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安全规范的托育服务。深圳也鼓励幼儿园(幼儿中心)开设托班,利用现有资源或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而对于职工适龄子女达到20人及以上的用人单位,也鼓励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深圳市卫健委介绍,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深圳3岁以下婴幼儿总数约为70万人。深圳托育机构良莠不齐,大多以营利性为主、收费较高。根据《实施方案》,到2020年底,深圳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至少要建成1家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性托育机构,在幼儿园开展托幼服务一体化试点工作。到2022年,每个街道至少建成1家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性托育机构,至少1家幼儿园(幼儿中心)开设托班。到2025年,每个社区均有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机构。全市托幼服务一体化的幼儿园(幼儿中心)达200家以上,每千人口托位数达4个,婴幼儿家庭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95%,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95%。

  《实施方案》明确,在新建居住区要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此外,对于没有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区,则逐年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到2025年底前完成托育机构建设。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要求用人单位要全面落实产假、哺乳假、配偶陪产假等政策,并鼓励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减少工作时长、实施远程办公等措施,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在公共设施建设方面,深圳将加快推进全市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母婴室建设,在工作场所建设“爱心妈妈小屋”,为婴幼儿出行、哺乳等提供便利条件,营造友好的婴幼儿照护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