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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法,将由横琴新区商务局建立“横琴新区人工智能企业(机构)库”。针对注册地、办公地及税收缴纳地均在横琴新区范围内且实际办公人数不少于5人的企业或机构,由区商务局委托专业机构或专家每季度进行入库评审。 入库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识别、深度学习、神经网络、自然语言处理、生物特征识别、新型人机交互、自主决策控制等核心技术研究的人工智能企业。通过统筹建库管理,将对区内人工智能企业发展情况实行动态追踪,根据企业发展阶段,提供资本对接、项目对接、市场推广等产业配套服务,满足企业发展的核心需求。 此外,横琴新区鼓励区内人工智能企业(机构)积极使用横琴先进智能计算平台算力,并根据算力使用情况、地方经济贡献、营收扩增情况、企业兼并重组及示范项目应用情况等为企业(机构)提供奖励或扶持。对使用横琴先进智能计算平台算力的人工智能企业,自实际缴纳算力服务费之日起,三年内给予服务费用50%的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300万元。 办法鼓励独角兽人工智能企业(机构)每年与区商务局共同举办“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大赛”,横琴配套不超过40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获奖项目还将给予总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