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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起

宝安、光明:超标电动车将不能再“上牌”

来源:羊城区域     2020年06月04日        版次:ZA13    栏目:    作者:宋王群、刘明

     已“上牌”的电动车

  羊城晚报讯 记者宋王群、通讯员刘明摄影报道:近日,有消息称6月1日起宝安、光明电动二轮车备案通道要关闭了,引起深圳网友的广泛关注。3日,深圳交警对该消息进行了回应,表示从6月15日起,宝安区和光明区超标的电动二轮车将不再予以发放黄色过渡期标识;对于符合新国标标准的车辆,市民持深圳户籍身份证或居住证即可办理电动二轮车备案,发放可长期使用的白色标识,并对市民相关疑问进行了解答。

  Q1:我的车属于超标车,已经备案上了黄色标识,还能继续使用吗?

  答:已备案的并发放黄牌标识的车辆仍可继续使用,过渡期至2021年12月31日。自6月15日起,超标的电动二轮车将不再予以发放黄色过渡期标识。

  Q2:电动二轮车备案有哪些好处?我为什么要备案?

  答:对于电动车车主而言,减少了电动车被盗丢失的风险,车辆财产所有权依法受到保护,依托备案标识的号码可购买保险,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可抵御风险。对于社区安全管理而言,更方便社区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Q3:备案的电动二轮车可以买保险吗?

  答:电动车管理方面的一个痛点就是发生事故之后的理赔问题。如果没有保险,驾驶员需承担全额的医疗和维修费用。尤其是电动车在肇事后逃逸,给交通管理和伤者赔偿带来了很大的难题。此次为备案电动车推出专门的保险,也是解决电动车管理痛点的方法之一。目前电动车保险分为50、100、150元三档,市民可自行选择购买。

  Q4:我准备买一辆新的电动车,什么样的车才能备案?

  答:新购买的电动二轮车必须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方可实施备案。市民可选择在电动车带标识销售服务点购买已安装备案标识的车辆,商家会提前录入车辆备案所需要的信息,同时赠送保险和安全头盔。5月11日开始,光明区共有16家门店启动“带标识”销售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共提交备案610辆,生成号牌610辆,安装号牌316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