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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发布粤菜名店、名菜、名点品牌建设管理办法,6月30日起施行

首获粤菜名店称号奖励20万元

来源:羊城区域     2020年06月10日        版次:FA13    栏目:    作者:欧阳志强

     佛山一粤菜师傅认真做菜中

  羊城晚报讯 记者欧阳志强摄影报道:近日,佛山市商务局发布《佛山市粤菜名店、名菜、名点品牌建设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0年6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办法》指出,对首次获得佛山市粤菜名店称号的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佛山市粤菜名菜或名点称号的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每个名菜或名点2万元奖励。

  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开展评选工作。佛山市粤菜名店评选总分由书面评选、大众投票、现场评选三部分组成,其中现场评选采用实地核查方式,现场评分以倒扣分计分,三部分合计得最终总分;佛山市粤菜名菜、名点总分由书面评选和大众投票两部分累加得出。最终形成评选报告初步确定获得认定名单。

  获得的佛山市粤菜名店、名菜、名点称号可用于申报主体的品牌形象宣传,但不能标注于产品包装或标签,否则取消已认定的资格。

  经认定后的佛山市粤菜名店、名菜、名点,对首次获得佛山市粤菜名店称号的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佛山市粤菜名菜或名点称号的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每个名菜或名点2万元奖励。

  佛山市粤菜名店、名菜、名点品牌认定称号有效期为自授予之日起至《办法》到期之日止,实行动态管理,对管理不善导致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知识产权争议、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重大行政处罚等情形的,由区餐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获评对象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按程序上报取消其已认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