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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民办学位补贴适用对象为已成功申领了2019年秋季民办学位补贴的随迁子女。本学期已不在申请地民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户籍已迁入东莞,并已经在公办学校就读(含民办学校公办班或政府购买学位)的随迁子女;被取消民办学位补贴资格的随迁子女,不符合本学期民办学位补贴申领条件,不纳入民办学位补贴申领对象范围。 属于补录批次的学生不纳入本次民办学位补贴网上申领范围,暂不实行网上申领,具体由当地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民办学位补贴申领对象是指以往申请了积分制入学,并获得民办学位补贴资格的随迁子女,现按政策规定分学期发放民办学位补贴;刚申请2020年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资料还在审核中,录取结果需待7月中下旬公布,暂不属本学期民办学位发放范围。 据悉,根据政策规定“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获得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后户籍迁入东莞市,但仍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可享受该补贴至本学年结束;从下一学年开始,不再享受该补贴”。即获得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资格但户籍已迁入东莞的学生,领取完这学期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后,下学期起不能再领取。该类学生家长,须尽快联系户籍地教育部门了解户籍变更后入学安排,提前做好下学年入学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