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早在5月20日,长安生态环境分局联合长安公安分局到新安社区新安一路52号C栋二楼C区现场调查,其中,宋某开办了一家电解抛光加工厂,伍某亦开办了一家电解加工厂。经查,以上两家无证照加工厂均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同意,擅自设立电解抛光、清洗等工序,电解、清洗工序的废水均未配套处理设施。两家无证照加工厂的电解、清洗废水经管道收集后并入一条共用收集管道排至厂区一楼的化粪池,最终排向市政管道,严重污染生态环境。 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显示,宋某的无证照电解抛光加工厂废水排放口旁残留废水参照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稿)》(DB44/1597-2015)表2珠三角排放限值。电解过水槽外排软管排放口旁残留废水总铜超41.2倍、总镍超285倍、总铬超486倍。伍某的无证照电解加工厂生产车间外排口的残留废水参照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稿)》(DB44/1597-2015)表2珠三角排放限值。生产车间外排口的残留废水总铜超27.8倍、总镍超47.6倍、总铬超53.1倍。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两家企业涉嫌构成严重污染环境犯罪,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目前,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中。 相对而言,位于新安社区新辉路8号恒通科技园内另外一家企业,就显得更为离谱,其中一项排放指标竟然超标高达3499倍。 5月12日,长安生态环境分局联合长安公安分局,来到欧阳某某开办的这家无证照电镀加工厂进行调查。这家企业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设有电镀、清洗、抛光等工序,主要设有:电镀槽(镀铬)1个、清洗盘2个、抛光机2台(4个位)等设备。而电镀、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水,根本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经管道直接排入工业园区化粪池后流至工业园区下水道,最终排向工业园区外市政管道,严重污染生态环境。 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显示,欧阳某某的无证照电镀加工厂电镀车间废水外排管道的废水参照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珠三角新建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六价铬超3499倍、铁超7.25倍、镍超0.50倍、铜超21.5倍。目前,企业主欧阳某某亦被依法刑拘。 相关部门表示,环境违法行为将被依法严处,除了罚款之外,最高的可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与此同时,如果将厂房出租给他人开工厂从事生产经营时,也必须留个心眼,督促承租方完善环保手续,做到合法经营。否则,当承租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环境污染时,房东将可能受到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并承担连带责任,以及共同承担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