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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喝酒庆购新车 竟醉驾酿成事故

来源:羊城区域     2020年08月07日        版次:FA14    栏目:    作者:周哲、钟显强

    

  羊城晚报讯 记者周哲、通讯员钟显强报道: 8月6日,南海公安通报了一起案例,南海大沥一名男子为庆祝买新车,与朋友喝酒欢庆,竟酒后驾驶并酿成事故,最终被南海交警查处。

  7月29日凌晨4时30分许,一辆悬挂临时号牌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南海大沥盐步北海路与广佛新干线交界路段时,突然撞上道路分隔带的石墩,造成该车车头和被撞石墩受损,幸无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南海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盐步中队民警立即前往处置。在现场,民警发现司机甘某一身酒气,涉嫌酒后驾驶,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数据显示甘某酒精含量超标,后民警带其前往医院对其进行抽血作进一步检验,检验结果显示甘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99.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甘某交代,其去年年底考取了驾驶证,该车是几天前其购置的新车,刚办理了登记注册,正式号牌还没寄到。当晚,甘某看着家里的新车不禁技痒难耐,就约上朋友在大沥某饭店一起吃宵夜来庆祝买新车,期间因为高兴喝了酒。宴会散去后,心怀侥幸的他直接驾驶新车上路,不料途中不胜酒力,导致车辆失控,迎头撞上了路口的石墩。

  最终,甘某因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因其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甘某除了要自己负责修车的费用,还要向相关部门赔偿损坏道路设施的损失,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警方提醒,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作用,人的控制能力和视觉发生变化,往往会无法准确操控车辆导致发生意外。未来一段时间,交警部门将保持高压态势,结合每晚的“猎猫”夜间整治行动,严查酒驾醉驾,广大驾驶员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文明出行,切勿侥幸心理作祟,做出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