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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符合转换LPR的个贷不仅仅是房贷,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浮动利率,二是参考贷款基准利率,三是2020年1月1日前发放或已签约未发放的贷款。对于固定利率、公积金或者剩余期限不足一个重定价周期的贷款,不在此次转换的范围。根据人行的要求,LPR转换工作原则上在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尽管临近期限,但仍然有不少市民还没有转换。 根据四大行的公告,在2020年8月24日(含)前尚未办理完成定价基准转换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不包含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军人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贴息贷款)。自2020年8月25日起进行批量转换。原合同的利率定价方式统一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式(加点可为负值)。 中国银行广东分行公告显示,若是希望自行处理,可在2020年8月24日(含)前,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和网点的智能柜台完成转换。贷款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若不希望批量转换,可在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前往贷款经办机构协商处理。建行、工行公告表示,批量转换完成后,如希望保持原合同的定价方式,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手机银行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 目前,东莞农商银行已完成个人贷款定价批量转换。该行微信公众号公告显示,截至2020年7月31日,客户若未通过线下或者线上办理个人贷款(含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该行对存量个人贷款定价批量转换为以LPR定价加点形式。对于统一转换有异议的客户,可以在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20日期间,与该行客户经理联系或前往原贷款发放机构进行转换。(周晓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