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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 记者钱瑜报道:近日,珠海市教育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珠海市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分别从学校、家庭、校外培训机构、政府四个方面提出了8部分19项具体减负举措。 《实施方案》提及,学校和教师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程难度。坚决杜绝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课上少讲课后讲”行为,严禁超课标教学、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使用电子屏幕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 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安排在户外。优化义务教育综合实践课程结构,确保劳动教育课时不少于一半。 根据《实施方案》,学校要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的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建立完善学生各学科作业量情况摸查制度,并及时将摸查结果反馈任课教师。任课教师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要求家长通过打卡提交文化学科作业。教学和布置作业不得依赖电子产品,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 《实施方案》称,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原则上学校统一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含早读)时间,小学不早于8:00,初中不早于7:40,普通高中不早于7:20。教师不得采用“拖堂”或其他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 《实施方案》还提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举办重点班;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学校不得将学生考试升学情况作为教师考核、绩效和奖励的唯一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