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驻所人民调解室成功调解矛盾纠纷案件已“破万” |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唐波 通讯员 郭光明 恋人之间发生矛盾闹分手、孩子之间玩耍受伤家长索赔偿、因吐口痰发生争执……这些事情看似鸡毛蒜皮,但一旦发酵就会成为影响市民生活的大事。然而,近两年,类似这样的事件,在东莞长安镇明显减少了。原来,在长安的大街小巷,每天活跃着一群“和事佬”,“管”着各种生活麻烦事,他们已化解矛盾纠纷案件上万件,有效缓解了群众矛盾纠纷,释放了基层派出所警力,维护了社会的平安与稳定。 数据显示,自2018年11月份成立至今,长安镇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室成功调解矛盾纠纷案件已“破万”了。今年中秋国庆期间,长安镇驻所人民调解室共调解案件132宗(民间纠纷53宗,治安纠纷76宗),成功调解129宗,调解成功率97.7%。 A 和风细雨,化解一场“硬仗” 近日,临近下班,长安乌沙派出所人民调解室的值班“和事佬”邓国明和莫家鹏正准备放下手头的工作,这时,有两名怒气冲冲的“客人”在派出所民警的带领下走进了人民调解室。 两名“客人”一边走,还一边争执不休,一副随时要“开撕”的态势。见到这种“场景”,两位“和事佬”知道即将有一场硬仗要打,立刻打起精神,将两名“客人”引领到调解业务室坐下。两位“和事佬”稍微安抚“客人”情绪后,给他们递上一杯暖茶,并在他们情绪有所平缓的时候,趁机向他们了解来龙去脉。 询问后,了解到当事人蔡某和李某原在同一家工厂工作,平素两人关系就不好,常有争吵。此前的一次争吵之中,蔡某一气之下说了一句“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谁知竟然成为事实,隔天李某就被解雇,于是,李某便将自己失业原因归咎于蔡某,认为是他在背后“搞鬼”。 当天晚上9点,李某在超市门口见到了蔡某,“火遮眼”的李某立马上前抓住蔡某的衣服,并且挥舞拳头打向蔡某的头部。无故被打的蔡某挣脱开来后,在路人的协助下报了警。民警随即赶到,并建议双方通过调解化解矛盾。 说出了原因后,蔡某和李某并没有冷静下来。眼见他们越吵越激烈,“和事佬”立刻决定采用“背靠背调解法”开展调解。“和事佬”邓国明先让情绪比较激动的李某去其他业务室冷静,将蔡某留在调解室了解情况。蔡某表示,自己没有说过李某的坏话,希望李某赔礼道歉,并保证以后不会再报复。 随后,“和事佬”又向李某了解情况。李某表示,此前就有矛盾,所以觉得应该就是蔡某“搞鬼”,刚好在路上看到,一时气不过就上前打了他。针对李某打人的这一事实,调解员向其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其该行为已违法,鉴于情况不是很严重,双方当事人也没有受伤,可先行调解,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将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而此时,情绪已经平复下来的李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即表示自己愿意接受调解。了解到双方意愿后,“和事佬”随即安排他们面对面进行和解,并现场为蔡某和李某制作了协议书,让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 B 有理有据,处理跨国夫妻家暴 去年12月12日,一名女子抱着孩子来到长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室,称自己被外籍丈夫家暴!该女子身上有伤、眼中带泪,她哭诉,而男方则不停用外语辩解。 为稳定双方情绪,调解员先请双方坐下,给他们倒了热茶,并主动提供温水为孩子冲泡奶粉。调解员经过交流,得知女子名叫苏某莉,苏反映其与丈夫去年在中国登记结婚后,就时常遭遇家暴。 随后,调解员通过苏某莉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传统文化翻译给丈夫,但丈夫不相信妻子的翻译。调解员见状,决定利用手机翻译软件现场翻译,丈夫听到后虽然态度有所好转,但仍以“听不懂”为由,拒绝接受调解。派出所随后又紧急联系翻译机构,在短时间内聘请了一名翻译人员到长安派出所协助调解。 通过翻译人员的翻译,丈夫承认自己动手打了妻子苏某莉。在调解员有理有据的讲解下,该男子开始低下了头。调解员趁热打铁,又从道德角度对该男子的行为进行谴责。在调解员数小时的调解下,该男子终于认识到其行为的错误,并表示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以后会和睦相处。夫妻双方也都接受了调解。 C 热心公正,24小时提供服务 截至10月8日,长安全镇各驻所人民调解室共受理调解案件10393宗,成功调解10098宗,其中包括民间纠纷4679宗,治安纠纷5419宗,调解成功率97.2%,涉案金额3056万元。 据了解,长安镇驻所专职调解员队伍40%以上有本科学历。这是一批学历较高、法律素养好、为人公正、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调解员队伍。驻所专职调解员实行“四班三运转”机制,分成四个工作组进行轮班调休,每天均有三个工作组的调解员在正常办公时间在岗,其中一个工作组为24小时在岗,确保7×24小时无间断运作,把个案调解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就地、高效、便捷处置驻所矛盾纠纷,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批、影响一片”的效果。 此外,长安各派出所还为人民调解员工作、生活、住宿提供了人性化的后勤保障,确保调解员集中精力处置各类矛盾纠纷。通过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能,扎实有效地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