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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平安人寿东莞中心支公司“重疾择优方案”新闻发布会在洲际酒店举行。根据“重疾择优方案”,当消费者于2021年2月1日新规范适用前,购买了使用旧规范的重大疾病产品,但在2020年11月5日及以后申请理赔,可以在新旧两个重疾定义规范中,择优选择该疾病所对应的疾病定义之一作为赔付依据。 重大疾病定义新规范三大特点 据了解,11月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正式发布了 《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2020 年修订版) 》,从2021年2月1日起,投保人签订重大疾病保险(重疾险)合同均使用新规。新规范重疾定义修订主要包括三大方面:一是优化分类,建立重大疾病分级体系,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二是增加病种数量,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三是扩展疾病定义范围,优化定义内涵。 平安人寿表示,此次重疾定义修订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原则,将有力规范市场行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实现行业、市场、客户和险企的多方共赢。 择优方案保护新旧规范交替期的客户权益 平安人寿重大疾病理赔择优方案是针对使用2007版标准定义(以下简称“旧规范”)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当客户于2021年2月1日新规范适用前,购买了使用旧规范的重大疾病产品,但在2020年11月5日及以后申请理赔,可以在新旧两个重疾定义规范中,择优选择该疾病所对应的疾病定义之一作为赔付依据。除该疾病定义择优选择外,原保险合同疾病种类、保险责任及其他约定等内容均保持不变。 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胡绪魁对平安人寿推出重疾理赔择优方案表示充分地肯定,此项服务政策充分考虑客户的需求,在新旧重疾定义中选择有利于客户理赔的条件,让客户享受最优权益的同时,坚持回归保险保障本源,履行保险行业的使命。 平安人寿重疾理赔择优方案针对2021年1月31日前购买旧版重疾产品的新客户也同样适用,对于在新旧规范交替期有重疾保障需求的消费者来说,这无疑是一项非常利好的服务政策。 (周晓玲 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