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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现场 |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王俊 深圳正在开展新一轮的控烟“车轮战”。5月12日,深圳市坪山区政法委、区检察院、区卫健局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分局开展联合行动,专盯辖区学校50米内销售烟草(含电子烟)的商家。在坪山区马峦街道和坪山街道检查的3家超市中,2家被抓现行,并立案调查。这是国内首次对中小学周边违法销售烟草立案。 卷烟藏在抽屉里 不少商家选择悄悄卖烟 位于坪山区博明学校门口的城市驿站超市离校门口约40步距离,属于校园周边50米的范围。根据相关规定,学校和少年宫等周边50米范围禁止销售烟草制品和电子烟,不过此处却有数百包卷烟并进行过销售。另外一家位于坪山街道宝山技工学校门口附近的百货店也被发现销售卷烟,记者现场看到百货店店员明目张胆的将卷烟放在柜台后销售。 据了解,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出入口路程距离50米范围内不得销售烟草制品”,若有违反,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三万元罚款。此外,今年6月即将实施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确,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对于违反这一规定的,可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此次执法行动中发现的2家在中小学50米内违法售烟的超市,均已立案,对于违法销售的烟草,也已扣留。 坪山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申智勇介绍,在前期暗访中,执法部门发现部分商家仍存在卖烟的情况,除了极少部分堂而皇之的公开卖烟外,更多的商家选择悄悄卖烟,将卷烟藏在抽屉里、桌子下,当有顾客询问买烟时候,才会拿出来。 三成学生反映校园周边卖烟 专家建议全面摸排整治 去年,由深圳市控烟办、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发布的《深圳市青少年烟草流行调查报告》显示,深圳校园周边烟草销售情况不容乐观,烟草销售缺乏监管,广告促销形式多样,也让未成年仍更易获得烟草制品。调查显示,32.6%的被调查学生报告学校周边存在烟草销售点,70.3%吸烟的学生在购买卷烟时没有因为年龄原因而被拒绝。2.5%吸烟的学生以按支购买的形式购烟,3%的吸烟学生获得过烟草从业人员以促销为目的的免费烟草制品。 同时,烟草广告促销也形式多样,很容易吸引青少年。调查中,70.5%的学生至少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户外广告牌、海报、报纸、杂志或电影中看到过烟草广告或促销。看到过烟草广告的学生中,在烟草零售店和互联网看到烟草广告的比例相对较高,分别为44.3%和23.8%。 为此,报告建议针对校园周边烟草销售以及电子烟的销售、广告和促销采取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电子烟的管控,尽可能降低其对青少年的错误引导。 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肥胖与代谢病防控科主任、深圳市无烟城市项目技术官员熊静帆认为,应加强烟草制品销售场所的执法力度,全面清理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同时,加强对零售户的普法宣传,提高零售户守法经营意识,积极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学校周边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对校园周边零售商店进行细致检查,切实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她指出,深圳89.2%的被调查学生听说过电子烟,远高于全国69.9%的水平。建议深圳在摸底传统烟草制品的同时,开展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行为专项治理,对中小学周边零售店等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