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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落地

深圳首次披露投融资碳足迹

来源:羊城区域     2021年07月15日        版次:ZA13    栏目:    作者:郭起

  

  羊城晚报讯 记者郭起报道:7月14日,兴业银行深圳市分行率先发布《2020年环境信息披露报告》,成为首个公开发布环境信息披露报告的全国性银行重点区域分支机构。

  《2020年环境信息披露报告》是我国首个对外披露商业银行部分投融资活动碳足迹试算方法及结果的环境信息披露报告,对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社会公众和投资者最为关心的金融机构投融资活动的碳足迹测算进行了开创性探索。

  据了解,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关于推进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部署,贯彻《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相关要求,更好的发挥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三大功能,做实做强绿色金融“五大支柱”,2021年深圳人民银行在辖内选取部分有意愿,且具备一定基础和条件的商业银行,组织指导其开展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兴业银行深圳市分行正是试点银行之一。

  《2020年环境信息披露报告》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的《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试行)》为依据,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对该行绿色金融战略、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投融资活动的环境影响、经营活动及贷款的碳足迹、绿色金融创新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展示了该行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践行可持续发展之路的决心和成效。

  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末,该行绿色贷款余额为62.3亿元,比上年增长22.3%,支持的行业覆盖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清洁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绿色建筑,污水废水处理,固危废综合利用及园林绿化等,实现了显著的环境效应——2020年节约标准煤6769 吨,年减排二氧化碳14094 吨,年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 75527 吨。2020年全年,该行在运营过程中产生二氧化碳排放量2035.4吨,人均排放量1.6吨,单位建筑面积排放量0.05吨。其中人均排放量、单位建筑面积排放量分别较2019年下降了2.0%与7.1%。

  同时,报告选取两家新能源类上市企业为案例,一家为A股上市的光伏新能源综合企业,另一家为A股上市的新能源汽车企业,以专题形式对该行贷款形成的碳足迹进行了测算。报告参照碳核算金融合作伙伴关系(PCAF)于2020年发布的《全球金融行业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标准》,及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于2017年发布的《实施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建议》中有关量化贷款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方法,开展贷款碳足迹方法论的探索。案例测算结果表明,2019-2020年,该行对两家企业的贷款碳足迹都实现了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