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郑达报道:7月21日,《珠海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提高珠海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水平,增强消防救援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尊崇感,全面提高珠海市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据悉,《办法》的对象范围主要是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消防救援抚恤优待对象。消防救援抚恤优待对象是指珠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在职、退休消防救援人员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遗属、病故消防救援人员遗属、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家属。 《办法》结合珠海消防救援队伍实际,参考珠海现行的军人优待政策,对保障内容进行了分解细化,对少部分内容进一步优化,既确保广东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政策在珠海落地落细,又充分体现出市委、市政府对消防救援队伍的关心关爱。 《实施办法》共分为五章三十三条,其中第二章为职业荣誉保障,通过纳入地方表彰奖励范畴、申请专项奖励、组织走访慰问等形式保护消防救援人员荣誉。落实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遗属优待政策,办理社会保险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明确残疾消防救援人员退出安置措施,鼓励社会公益力量捐助消防抚恤优待事业等,强化职业风险保障。 第三章社会优待保障则规定了消防救援人员在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看病就医、住房保障、子女教育、随队家属落户和工作安置等方面享受优待政策。同时,明确了消防员入职后应当享受的优待,消防员退出后在复工复职、就业培训、创业税费优惠、应聘工作等方面享受的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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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办法》出台
来源:羊城区域
2021年07月22日
版次:ZX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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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