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谢颖报道: 近期,东莞市民政局公布了《东莞市“民生大莞家”服务项目“民生微心愿”特殊群体帮扶标准(住房保障及教育扶助)(试行)》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稿》),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8月3日,征求意见日期截止,后续对收集到的公众意见将根据可行性另行公告是否采纳。 作为2020年启动的全市兜底保障“民生大莞家”品牌项目,2021年“民生大莞家”服务项目中的特殊群体帮扶项目,拟在原临时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两项内容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至住房保障和教育扶助领域。 据悉,“民生大莞家”中的“民生微心愿”项目包括为特殊群体(含非户籍常住人口)提供临时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养老扶助、教育扶助、就业扶助、住房保障等服务,以及为全市居民提供普惠型社会工作服务。以上服务项目中,现行政策可解决的,由各园区、镇(街道)优先按照现行政策标准和流程执行;现行政策未能解决或解决后仍不能满足诉求的,由“民生大莞家”专项资金予以补充;现行政策及“民生大莞家”专项资金补充帮扶后仍无法满足申请人实际需求的,可通过“莞家直达”途径撬动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其帮扶金额不限。 根据《意见稿》,2021年,“民生大莞家”住房保障及教育扶助类项目拟参照以下标准予以帮扶。 【住房保障】 非户籍人员可申请租赁补贴 住房保障项目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一般由申请家庭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原则上,申请人从提出申请之日起24个月内仅能申请一次住房保障项目。 户籍人员住房保障项目主要包括危旧房屋修葺及居家环境改造两大类。其中,危旧房屋修葺主要针对外观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老旧房屋进行局部修葺,如房体结构巩固、屋顶补漏、墙体裂缝修补等;居家环境改造则针对独居老人、残疾人、高龄老人、失能老人、居家养老对象等特殊群体自住房屋进行局部安全性改造,如老旧热水器更换、通风口改造、厕所防跌防滑装备设置、厨房安全改造、电线老化更换、防滑地面改装、安全把手安装、无障碍设施加装等。 非户籍人员住房保障项目内容为租赁补贴,由申请人自行租住房屋,并根据其家庭人口、收入等情况分档给予租金补助。 申请帮扶的户籍人员需满足的条件包括: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4倍或以下;家庭人均财产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10倍或以下;在莞自有住房不超过1套,且为申请家庭实际居住住房;拥有泥砖屋房、父辈以上留下的祖屋且申请家庭成员不能居住的,不认定超过住房标准。 非户籍人员则需满足:持有居住证,在莞工作或生活满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3倍或以下;在莞无自有住房,家庭人均财产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10倍或以下。 在帮扶标准上,危旧房屋修葺标准为每平方米800元,补助面积为家庭人均不超过18平方米,帮扶上限不超过5万元。居家环境改造根据工程(含设备采购)结算额度确定具体帮扶金额,帮扶上限不超过1万元。住房租赁补贴补贴标准一般为租房价的80%,以租房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 【教育扶助】 对象为因特殊原因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民生大莞家”教育扶助拟主要针对因突发急病,遭遇火灾、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家庭中所需负担的教育支出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在申请教育扶助之日前6个月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扶助对象需一并满足的条件有:本市户籍家庭或在莞工作生活的非莞籍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应当低于本市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因在境内接受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下)和学前教育(以上不含国际学校),经东莞市教育部门救助后仍需负担的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保育教育费超过该家庭年度可支配总收入的30%。 教育扶助标准为:以在莞共同生活的家庭为单位,家庭中的学生每人按照不超过3个月现行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帮扶,最高不得超过其自付费用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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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东莞“民生大莞家”特殊群体帮扶项目拟拓展至住房保障和教育扶助领域
进一步强化兜底保障作用
来源:羊城区域
2021年08月04日
版次:D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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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