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欧阳志强报道:近日,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布了《顺德区引进社会力量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奖补对象为参与协助、指导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单位(不包括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以及在所服务居民小区内独立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物业企业。 《办法》明确了奖补标准,在居民小区设置不少于1套智能垃圾分类回收设备,并通过手机APP或小程序开展可回收物预约上门回收的,按每个小区3000元的标准奖补给设备投放单位。在居民小区设置不少于1套四分类垃圾桶组和3套二分类桶组、协助物管公司做好垃圾分类科学管理、宣传发动、分类设施、分类收集等,并开展入户宣传、桶边督导的,按每个小区10000元的标准奖补给服务提供单位。 在居民小区具备上述基础上,并通过手机APP或小程序开展可回收物、大件垃圾预约上门回收服务,以及设立固定的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推广活动的,每个小区在奖补的基础上,再增加5000元(合计15000元)奖补给服务提供单位。 《办法》指出,奖补分两年进行,每年各类各奖补200个居民小区,按申报审核确认先后次序奖补,额满为止;奖补执行年限至2022年12月31日,年限过后不再奖补;2021年、2022年底各对资金的使用绩效进行一次全面评价,并及时修正有关措施。同时,奖补资金管理实行责任追究机制,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骗取、套取或截留、挤占、挪用奖补资金,不得以采用虚报、瞒报和多头申报的办法套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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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新闻
顺德拟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奖补办法
最高奖补1.5万元
来源:羊城区域
2021年08月10日
版次:FA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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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欧阳志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