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欧阳志强、通讯员顺宣报道:近日,顺德发改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我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了如何办理各类停车设施收费的相关手续;明确了政府定价的依法施划的道路停车泊位为:交通部门认定的城市道路。 《公告》提出,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收费需实行明码标价,在停车设施入口处及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停车设施的经营单位、地址、收费标准、计费方法、免费停放时限、投诉举报电话等。 《公告》提出,按照物业服务或停车服务合同约定,可向住宅小区业主或外来车辆提供停车服务并收取费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求,租赁给非本小区业主或房屋使用人的租赁合同不得超过六个月,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所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其收费、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 《公告》同时对各类停车设施提出收费建议。建议住宅小区停车设施设定1小时免费时限,其他停车设施设定半小时免费时限。建议各类停车设施按照“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原则制定收费标准,建议对摩托车免费,最高限价不得超过每天每辆2元,建议城市外围的村居停车设施实行低收费。 《公告》也对各类停车设施的收费行为进行规范停车设施经营者应当在停车设施入口处及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设置标价牌,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停车设施应当明确标示或者记录机动车牌号和进入时间,机动车驶离停车设施凭该标示或记录交纳停放服务费,停车设施经营者应当依法提供税务部门监制的票据。
-
即时新闻
顺德发布各类停车设施收费事宜
建议住宅小区停车1小时免费等
来源:羊城区域
2021年09月02日
版次:FA14
栏目:
作者:欧阳志强、顺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