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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国凯和居委会工作人员开议事会,讨论辖区交通方面的问题 |
交警路面开展执法的时间少了,司机的遵章率却提升了?珠海交警在总结今年的工作时发现了这一年工作有了很大的变化,产生这样变化的原因是珠海交警在交通管理时引入“枫桥经验”。 从路面到社区 司机遵章率提升 今年10月,拱北交警大队邢国凯统计今年的工作量时发现,今年对轻微交通违法的执法量,同比去年有了大幅下降,有的月份同比甚至下降50%以上。但对司机的教育警告量,却是大幅度上升。 这一年,邢国凯的日常工作安排也有了很大变化。之前,他每天早晚要进行高峰期指挥疏导,其他时间则路面巡逻、执法整治和处理各类交通事故,当然也要进企业、学校检查、上交通安全课。可以看出,和大多数交警一样,邢国凯80%的工作时间都在路面。但现在,他一天的工作安排却变了。站完早高峰后,他的第一站通常都是社区,和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一起开议事会,讨论辖区存在哪些交通方面的问题、如何解决,等等。 中午饭后,他的日程安排最多的是给交通安全志愿者培训,教他们在斑马线前怎么样疏导人和车,如何做到“人过得快,车也不堵”。下午,他也会留一个小时去路面巡控。而巡控的主要目的是发现问题,看哪里的设施还需要改进,哪里的交通组织有必要优化,直到17时出去指挥晚高峰。 现在的邢国凯在路面开展执法的时间少了,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少了,但辖区内司机的遵章率反而有了提升,交通事故数也呈现出下降的趋势。 追究背后原因 根源解决矛盾 和邢国凯一样,香洲交警大队李俊威的工作也在变化。过去他的想法是,交通违法查处得越多,交通事故就会越少。现在想的是,司机为什么会违法?怎么才能让他们不违法。 一天,李俊威值班时遇到事故报警,一辆小车在旅游路附近的小路中翻下水沟,司机是严重醉驾。司机自称餐厅门口找不到代驾,就只好冒险开车。 司机被刑拘后,李俊威专门挑了一天晚上去凤鸣谷门口执勤,遇到代驾就问,你来这里等客人还有什么困难吗?为什么有些人不愿意来?代驾们说得最多的是,这里少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遇到刮风下雨的时候很辛苦,要是有个地方躲雨,能有个充电的地方就更好了。 李俊威随后找到了凤鸣谷的老板,希望他提供一个这样的场所,对交通安全都有好处。老板听了很感动,一口答应下来,专门拿出一笔钱,把附近一个废弃的垃圾房改造成了代驾驿站。 李俊威如今养成了这样的习惯,无论是交通违法还是事故,他都喜欢追究背后的原因。他觉得很多违法背后都可能是一个矛盾。把矛盾解除,就自然能减少违法。这种就地解决矛盾的思路,警方在社会综合治理层面运用较多,但在交管领域还从未有过。一经使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枫桥经验”被搬上了路面。 发动社会力量 工作游刃有余 不但如此,很多不属于交警业务范围的事,李俊威也会过问,例如东坑附近有个高架桥在做油漆施工,一辆小车经过时,连续两次被滴了几滴油漆,车主和施工方产生赔偿纠纷。这是普通民事纠纷,不属于交警业务范畴。李俊威接到报警还是去了,经过一番调解,施工方最后给车主赔偿了1000元。车主很感动,成了李俊威的义务交通巡查员。像这样的义务交通巡查员,李俊威已经积累了几十个。 东坑市场路段的村道内总有车违停,李俊威经过现场调查,最后规范施画了停车位和黄方格。如果还有人占据黄方格怎么办?这里刚好离一个公交巴士站很近,公交车15分钟一班,这趟线路的公交车司机都被李俊威发动成了义务交通巡查员,有人违法,公交司机看到立刻通知李俊威,相当于每15分钟就有人巡查一次,违停有了大幅下降。 充分发动社会力量,一切依靠群众,同样是“枫桥经验”的精髓。现在已经成为珠海一线交警的普遍工作方法。此前,邢国凯带领的拱北中队很重要的一项任务是在早晚高峰期确保辖区内学校学生过马路的安全。他通过培训,发动了社会上数十名交通安全志愿者,义务在早晚高峰时,到各学校斑马线前执勤。以前的工作是忙着站马路,现在工作是忙着不断发动人加入交通志愿者行列。不同的工作方法同样都达到了相同的目的。 引入“枫桥经验” 实现三大转变 上世纪60年代,浙江绍兴的“枫桥经验”对我国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产生了深远影响,各地衍生出了无数“枫桥经验”学习版本,但鲜有交警部门社会治理领域的“枫桥经验”引入交通管理领域。珠海交警首开先河,交警部门实施了数十年的考核制度发生了重大改变,考核的指标加入了:你走访了多少群众、发现了多少问题、解决了多少问题。 考核制度变了,很多基层大队的工作模式和思路也跟着变了。以前交警的工作模式是轮班制,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或违法,大家想的都是怎么赶紧完成执法,该教育教育,该处罚处罚。只要把自己的班守好就行,即便这个事故处理完之后,又有其他类似的冒出来,那也是下一个班的事。“现在不同了,某条路上任何违法和事故只要连续两次以上发生,所有交警都会想,我怎么才能把这类事故的根源找到,然后解决,否则处理一单又来一单,都是我的事。路长制倒逼着交警转变执法理念,任何违法和事故,都要找到矛盾点。交通事故处理逐渐转变成社会综合治理。”执勤交警表示。 通过把“枫桥经验”引入交通执法,珠海交警完成了三大转变:一是变交警管理为群众共治,充分发动群众力量,依靠群众来共同解决交通问题,除了要执法公平,更注重群众满意;二是变单纯执法为社会综合治理,路面上的交通问题,根源往往不在路面,交通违法或事故的背后往往就是一个矛盾,把矛盾解决才是治本之道;三是变单一部门管理为多部门联动。矛盾往往是综合性的,不涉及单个部门的事,交警部门更加注重与其他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协作,强调提早发现问题,把矛盾就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文/图 何叶舟 杨小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