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记者 余宝珠 东莞鼓励市属企业参与城市更新,重点推进连片“工改工”,明确市属企业土地整备开发实施路径和操作细则。11月16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外发布《东莞市城市更新市属企业土地整备开发操作规范(试行)》,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属企业引领作用,贯彻落实镇村工业园改造提升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连片“工改工”,为政府统筹掌控一批产业空间资源。 参考市场化补偿标准确定拆迁补偿方案 据介绍,东莞市属企业土地整备开发遵循“政府主导,产业优先”的原则,通过“自主经营,市场运作”,并确保“权责清晰,规范合理”。东莞市属企业土地整备开发是政府主导实施城市更新的重要模式,服务于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深度参与城市更新拓展优化城市发展空间,将大力推进连片“工改工”、促进产城融合为主攻方向,助力东莞市打造产业新动能,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鼓励与镇街、村组集体、更新基金合作,通过“工改居商”项目收益反哺连片“工改工”。 同时,东莞市属土地整备开发公司及项目公司享有自主经营权,依据公司章程开展经营活动。在运作上,实行市场化运作,参考市场化补偿标准确定拆迁补偿方案,鼓励引入新型金融工具,吸纳社会资金,实施股权混改,形成市属国有资本控股、多元股权混合的土地整备开发格局,实现多方共赢。权责上,明确界定市属企业土地整备开发过程中各方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建立高效的市镇联动机制,强化正确引导,抓好统筹协调、规范项目实施、从严落实监管。结合法律法规和市场实际,形成科学、严谨的项目实施流程和工作要求,保障项目有序推进,做到规范合理。其中,东莞市国资委负责会同市相关职能部门指导开展市属企业土地整备开发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市属企业土地整备开发有关问题,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对市属企业土地整备开发项目投资立项、设立项目公司进行审批或备案,对市属土地整备开发公司、项目公司进行监督管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会同市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更新单元划定方案、挂牌招商方案和“1+N”总体实施方案,办理土地供应和入库手续等。 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产业空间保障 规范明确,市属土地整备开发公司对项目充分调研分析,形成投资立项文件,并按规定申请项目投资立项。项目投资立项后,市属土地整备开发公司与属地镇街、村组集体、土地权益人等相关权益主体就改造范围、改造方向、实施主体、初步补偿条件等内容充分协商,拟订改造协议,并按以下规定进行决策后,共同或分别签订改造协议、确立合作关系。改造协议由市属土地整备开发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决策;改造协议涉及镇街权益的,应同时提交镇街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审议;改造协议涉及村组集体权益的,应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通过民主决策程序进行集体决议。 建设方面,市属企业土地整备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省、市关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相关技术标准。市属企业土地整备开发项目无须配建安居房;须按有关规定签订实施监管协议,落实回迁安置、公建配套建设等责任。 在产业方面,要优先支持产业集群建设。规范提出,挂牌成交方须按规定向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产业用房建设和储备情况,加强与重大产业项目、倍增计划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市镇联合招商基地的对接,优先支持产业集群建设、产业链现代化、产业基础高级化,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产业空间保障。因地制宜探索可行的产业生态模式、产业孵化模式和产业集聚模式,构建产业综合服务配套体系,打造产业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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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新闻
东莞发布《东莞市城市更新市属企业土地整备开发操作规范(试行)》
鼓励市属企业参与城市更新 重点推进连片“工 改工”
来源:羊城区域
2021年11月18日
版次:D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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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宝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