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梁正杰、通讯员郭子宁报道:近期,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监局)在全市组织开展日常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了4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共计710批次。经检验,发现16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市监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据悉,本次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主要涉及微生物超标、食品添加剂、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微生物超标主要是指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包括:顺德区蔡宏林猪脚饭店销售的卤猪头皮、顺德区冯杨锌餐饮店销售的烧鸭、三水区浓情粤味餐饮店销售的叉烧、三水区西南街深井烧味餐厅销售的烧鸭和酱油鸡、南海区谭记老牌烧腊快餐店销售的卤猪耳和烧鸭等五家。 食品添加剂问题主要是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包括:高明区荷城晴天甜品屋销售的净牛杂、禅城区禅记美食店销售的蜜汁叉烧,廖位珍小摊贩销售的馄饨皮、南海区萱乐面馆销售的湿面条、南海区华景面馆销售的湿面条。 重金属污染问题主要是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包括:禅城区蔡杏花海鲜档销售的海水花蟹、南海区阿兴兴海鲜档销售的海水花蟹、南海区狮山镇小塘协丰市场李满荣鱼档销售的海水花蟹、大沥潮兴海鲜店销售的海水花蟹。 据介绍,菌落总数是用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反映食品的新鲜程度和卫生状况的重要微生物指标之一。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说明其产品的卫生状况达不到基本的卫生要求,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消费者食用微生物超标严重的食品,很容易患痢疾等肠道疾病,可能引起呕吐、腹泻等症状,危害人体健康安全。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且毒性较低,按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但长期大量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食品中的亚硝酸钠、亚硝酸钾可作为护色剂、防腐剂在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和熏、烧、烤肉等加工中使用。亚硝酸盐同时还是一种致癌物质,能够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对胎儿有致畸作用。 海鲜中的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健康危害。 市监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应当尽量选择综合性商超、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经营场所购买所需食品,并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预包装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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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烧鸭、叉烧、螃蟹……
佛山这16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
来源:羊城区域
2021年11月25日
版次:F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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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正杰、郭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