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晓玲 近期,部分地区出现了一些名为“××交通服务有限公司”“××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科技有限公司”等非保险公司打擦边球向司机群体售卖“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简称:车辆统筹),但发生交通事故后司机群体无法得到理赔的现象。对此,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提醒广大车险消费者:“机动车辆安全统筹”并非保险,请根据自己的保险需求,选择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购买车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近几年,“车辆统筹”逐渐得到营运货车车主的青睐。但实际上,“车辆统筹”虽然具有一定的风险补偿功能,但不符合保险属性,更像是营运货车行业互助性质的措施。目前,市场上有不少公司都在经营“机动车安全统筹服务”。部分车主在加入“车辆统筹”后,会误认为这就是商业保险,甚至放弃购买车险“裸奔”上路。在“车辆统筹”期限内,一些货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却遭遇理赔难;起诉到法院,又陷入执行难的困境。 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提醒广大车险消费者,购买上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可能存在以下风险或损失。 首先,合法利益缺乏有效保障。“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出单方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当此类公司出现撤销、破产等重大危机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有限责任,即使消费者起诉到法院,也将陷入法院执行难的困境,这些公司很多都已被多地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而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必须缴纳保险保障基金,用于在保险公司被撤销、被宣告破产的情形下,仍能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供救济。 其次,发生纠纷时难以得到有力保护。“机动车辆安全统筹”是消费者和统筹公司签订的一份类似保险形式的合同,不符合法定保险属性。目前,部分企业打着“保险”的旗号不断拓展市场,以较低的费用吸引客户。但当发生交通事故理赔、双方产生纠纷时,只能根据《合同法》通过诉讼解决,如果对方不能履行合同,消费者可能无法得到赔偿。而保险公司经营的机动车辆保险,保险法律法规对其理赔程序、理赔标准和理赔时效均有规定,发生理赔纠纷时,还有投诉、调解、诉讼等多种纠纷解决机制。 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为了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购买车险请选择正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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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车辆统筹”遭遇理赔难
东莞保协提醒:“机动车辆安全统筹”并非保险
来源:羊城区域
2022年03月15日
版次:DA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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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晓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