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东莞住建局官网发布《关于调整商品房预售转现售合同文本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提到,自2022年4月1日起,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确权后就可以直接转为现售。 按《通知》内容,自2022年4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在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且东莞市房产交易平台可获取到不动产实测权籍数据后,开发企业在东莞市房地产交易平台进行合同签约的需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GF-2014-0172)。鉴于目前数据同步需要,符合上述情况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将楼盘名称及幢名称提供给东莞市住房事务中心,后续实现数据自动同步时则免于提供楼盘名称及幢名称。 有业内人士认为,该政策的出台,意味着转现售后相关的房款无需存入预售款专用账户,开发商也就有了更充足的资金,有助于其开展营销。东莞中原战略发展中心总经理车德锐对此表示,《通知》主要是要理顺目前项目确权后仍使用预售版合同的问题,原本项目确权后就可申请解除预售资金监管,确权后仍然在售的房屋转为使用现售版合同,更为合理,而且销售回款也无需监管。 (陈泽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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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楼市再出新政
预售项目确权后可直接转现售
来源:羊城区域
2022年03月31日
版次:DA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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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泽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