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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超大力度”引进连锁企业总部和知名品牌

最高一次性扶持2000万元

来源:羊城区域     2022年04月27日        版次:FA14    栏目:    作者:景瑾瑾、杨环

     禅城引进连锁企业总部力度再升级 (岭南天地供图)

  

  羊城晚报记者 景瑾瑾 通讯员 杨环

  

  加大力度引进连锁企业总部和知名品牌,鼓励商业地产吸引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在禅城区开设佛山市首店……4月26日,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召开《佛山市禅城区连锁经营行业发展促进办法(暂行)》(以下简称《促进办法》)政策宣讲会,对新引进(新设立)的连锁企业总部,最高可一次性扶持2000万元。

  

  引进连锁企业扶持力度再升级

  

  为进一步激发连锁行业发展升级的活力和动力,推动本地现代服务业能级大幅提升,实现商业高质量发展,禅城区早在2018年就出台了《佛山市禅城区连锁经营行业发展促进办法(试行)》等相关政策,根据调研显示,自连锁扶持相关政策实施以来,禅城连锁行业发展渐见成效。截至2020年4月,禅城区共有连锁品牌约3604个,连锁店铺数量7536个,分别比2015年增长190%和119%。

  由于原连锁经营行业扶持政策今年已到期,为进一步延续政策促进效果,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针对原政策进行了修订,并形成了更大扶持力度的《促进办法》。

  《促进办法》提出,将加大力度引进连锁企业总部和知名品牌。对新引进(新设立)的连锁企业总部(包括连锁企业区域总经销、总代理等区域总部或销售公司等功能型总部),属于连锁企业全国总部且年销售额达到20亿元以上的一次性扶持2000万元;属于连锁企业省级及以上区域总部且年销售额达到10亿元以上的一次性扶持1000万元。年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不足3亿元的一次性扶持50万元。年销售额达到3亿元以上、不足8亿元的一次性扶持100万元。年销售额达到8亿元以上、不足10亿元的一次性扶持300万元。

  同时,对于连锁企业总部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达50万元以上的骨干人才,按其个人应税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的区级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的100%予以奖励。

  自引进当年开始计算,对连锁企业总部前3年按区级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的100%予以奖励,第4、5年按区级地方财政贡献部分50%予以奖励。对已申报开办扶持奖励的企业申报地方财政贡献奖励时,应先抵扣开办扶持奖励资金,抵扣完的超出部分可予以奖励。

  

  鼓励国际国内知名品牌首店落地

  

  鼓励商业地产吸引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在禅城区开设佛山市首店,是《促进办法》提出的又一亮点措施。对于首店实际投资总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并签订进驻协议3年以上的,首店属于国际知名品牌的奖励100万元,首店属于国内知名品牌的奖励30万元,首店属于其他特色知名品牌的奖励10万元。中华老字号、广东老字号品牌开设佛山市首店并签订进驻协议3年以上的,中华老字号佛山首店奖励30万元,广东老字号佛山首店奖励10万元。

  该项奖励由引进该首店的商业地产运营企业申请,奖金按奖励总金额的40%、30%、30%比例分3年拨付,主要用于对首店的相关优惠和推广等。

  

  发力优化连锁经营行业营商环境

  

  《促进办法》还鼓励商业载体、中介机构、协会等为禅城区引进优质连锁企业总部并协助其落地发展;鼓励连锁企业总部开展直营连锁认定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工作;鼓励国资、政府产业基金投资或与社会资金合作投资优质连锁总部项目;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为连锁企业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支持,为连锁企业创新升级、发展壮大提供资金支撑。

  此外,《促进办法》还在优化连锁经营行业营商环境方面发力,将通过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审批流程,推进连锁企业统一纳税、促进企业跨区域发展等举措,助力连锁企业规范发展、提升壮大。

  “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我们研究了全国有关连锁行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全国有些地方是有扶持条款的,但是没有一个专项政策。这次我们修订后的《促进办法》,扶持力度之大,在全国也是比较少见的,特别是对于引入连锁总部的支持。”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副局长陈娴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