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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出台全国首部服务市场主体的地方性法规

多条首创条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来源:羊城区域     2022年06月10日        版次:FA14    栏目:    作者:欧阳志强

  羊城晚报讯 记者欧阳志强报道:6月8日,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在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并对外公布《佛山市市场主体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文,全国首部服务市场主体的地方性法规正式出炉,该《条例》将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旨在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提升服务市场主体的能力和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条例》共六章三十六条,涵盖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法治保障等涉企服务领域,旨在聚焦市场主体需求、企业全生命周期、营造诚信的法治环境,打造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体系,建立包容开放的监督管理模式,提供透明、可预期的法治保障服务,助力佛山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条例》指出,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市场主体最多只需要到综合性实体服务大厅办理一次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清单事项应当实现一网通办,申报材料一次采集,办理工作一步办结;加强智能审批、电子证照、电子签名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作为全国制造业大市,佛山市经济总量破万亿,全市市场主体近120万户。近年来,佛山市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对标国际国内最优最好,不断加大服务改革力度。

  将行之有效的佛山经验进行固化,《条例》提出多条“首创条款”,涉及推动“人工智能+双随机”等新型监管方式的应用、为市场主体提供免费“法治体检”专项法律服务等内容。

  针对市场主体对服务需求的痛点和难点,《条例》明确,政府应制定最多只需到综合性实体服务大厅办理一次的政府服务事项清单,同时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为因突发事件发生造成普遍性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提供必要扶持政策。

  为扶持新经济新业态,《条例》还指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市场主体实行包容审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