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真金白银扶持交通运输等产业发展(资料图) |
羊城晚报讯 记者欧阳志强报道:28日,记者从顺德区交通运输局获悉,该局发布的《顺德区促进交通运输、仓储及汽车维修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正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拟对规模企业落户、企业购买“企业安全责任险”、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等进行扶持。 《征求意见稿》明确,被扶持企业如达到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标准(交通运输、仓储业达到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机动维修业营业收入达到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应规定申报进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确保统计数据应统尽统。 在支持规模企业落户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对在顺德区新设立(新引进)或者由分支机构转为独立法人的交通运输、仓储和机动车维修企业,按企业上一年度区级地方财政贡献给予落户奖励。 其中,交通运输和仓储企业区级地方财政贡献超过200万元(含)的,一次性奖励40万元;区级地方财政贡献超过500万元(含)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其中机动车维修企业区级地方财政贡献超过50万元(含)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区级地方财政贡献超过30万元(含)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在顺德区新设立(新引进)或者由分支机构转为独立法人的交通运输、仓储和机动车维修企业,自注册当年开始计算,前三年按区级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的100%予以奖励,第四五年按区级地方财政贡献部分50%予以奖励。对已申报落户扶持奖励的企业申报地方财政贡献奖励时,应先抵扣落户扶持奖励资金,抵扣完超出部分可予以奖励。 《征求意见稿》提出,对自 2021年起,达到规模以上服务业标准的企业,首次入库,次年仍在库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对已在库,且申报期内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达10%及以上的企业,按其对区级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的30%最高50万元给予奖励。 《征求意见稿》还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实现集团化、规模化、资本化发展。对完成股份制改造以及成功在境内资本市场实现上市或挂牌的企业,按其实际支付上市相关中介机构费用的5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此外,在贷款融资方面。对在库企业获得200万元以上银行贷款的,按其年度实际缴付银行利息总额的50%,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的贷款融资补助。 对购买“企业安全责任险”的在库企业,《征求意见稿》提出按企业购险的实际发生金额的50%进行补助。同时,支持货运业新增运力,对在顺德区注册登记设立的符合新增运力奖励条件的公路、水路专业货物运输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新增运力进行奖励。 为了支持绿色城市配送货运发展,《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扶持、城市货运配送信息平台建设扶持。此外,《征求意见稿》提出支持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对被国家认定的五星级仓库的交通运输、仓储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根据《征求意见稿》,同一申报单位符合本办法多项规定的,可以同时申报多项扶持奖励,但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企业同时符合本办法及省、市、区其他奖励扶持政策的同类优惠条件,按照“从高不重复、扣减再配套”的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