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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执法为民“金字招牌” 高明公安获“国字号”荣誉

来源:羊城区域     2022年11月09日        版次:FA14    栏目:    作者:梁正杰、袁武

  羊城晚报讯 记者梁正杰、通讯员袁武报道:近日,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以下简称“高明公安”)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是此次广东省获评的3个区县级公安机关之一。2016年至今,高明公安连续6年获全省执法质量考评优秀等次,执法规范化建设成为一块“金字招牌”。

  高明公安将执法规范化建设置于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地位,久久为功、紧抓不懈,紧密围绕“1+3+N”执法新生态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正本、清源、强基”计划,全力构建可回溯、全流程执法监督体系,推动高明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高质量发展。

  执法规范,人是根本。高明公安通过“头雁引领”+“精准滴灌”相结合,从领导层面主动带头学法,调动全局学法用法热情,形成自上而下重视普法、落实学法、规范用法的良好氛围。

  规范执法,还要从源头抓起。高明公安聚焦案件主体,大力推行规范“清源”举措,通过做实警情前哨监督、办案事中督导、结案回溯纠查工作闭环,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执法办案各个环节。近五年,高明公安行政复议、诉讼无否定评价案件。今年行政复议数量同比下降89%。

  如今,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已经落实到高明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对初次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及时纠正的不予处罚,共发送温馨提示10万余条;全力侦破民生小案,把破案的句号画在追赃挽损之后,为群众挽损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80万元……

  执法规范化建设,永远在路上。高明公安将以获得“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为新的起点,聚焦建设法治公安目标,持之以恒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为全区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