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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篷和天幕 (资料图) |
羊城晚报讯 记者景瑾瑾报道:3月20日,记者从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获悉,《佛山市禅城区公园绿地露营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指引》)发布。《管理指引》提出,公园绿地开放露营时间拟为6点至24点,拟禁止在公园绿地搭建帐篷、天幕过夜行为。该《管理指引》是依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结合禅城区实际情况制定。 《管理指引》提出,对具备露营条件的公园绿地,市民可在公园管理单位的指定区域搭建帐篷、天幕等进行露营休憩活动。公园管理单位要加强对相关区域的管理。 开放露营行为的公园,露营区域划分应避开陡峭山体,防止山体落石和山体滑坡;避开滨水空间,防止山洪、河道水位上涨威胁人身安全;避开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防止污染水源;避开高压电线和带电设备等区域,防止触电。 按照《管理指引》,为确保公园绿地正常养护和市民人身安全,公园绿地开放露营时间为6点至24点。如遇台风、雷雨等极端天气或河水位上涨等特殊情况时,禁止露营。 在公园绿地进行搭建帐篷、天幕等休憩活动,应禁止以下行为:搭建的帐篷、天幕等,带有铁桩等破坏地被生长环境的设施设备;在公园内使用木炭、电磁炉、燃气炉等进行烧烤、煮食或其他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和大气污染防治法规的行为;擅自使用扩音设备、开展迷信活动等非法活动以及实施其他妨碍公共场所治安秩序,干扰他人游玩、休憩的危险行为;在公园绿地搭建帐篷、天幕过夜行为;在公园绿地搭建占地面积超过5㎡的大型帐篷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