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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额度有所调整

多孩家庭每年或可提取超6万元

来源:羊城区域     2023年04月19日        版次:FA10    栏目:    作者:张闻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闻报道:近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关于调整佛山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向市民征求意见,根据《通知》,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的,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以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

  根据《通知》,职工在佛山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其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额度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具体按租金缴纳证明核定。租住商品住房的,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以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核定,每月提取额度不应大于月最高可提取额度。

  《通知》指出,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的,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以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月租金大于月最高可提取额度的,超出的部分不计入可提取额度。同一时间段内一个家庭只能以一套住房申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往前追溯。提取时须明确租赁时间段,每个年度只能申报当年度的租赁时间段,且不得重复申报。同一提取年度内,职工可选择按年提取或按月提取其中一种方式办理,每次提取应满足相应的时间间隔。其中,按年提取,每个提取年度可申报提取一次,每次提取应间隔12个月以上;按月提取,每月可申报提取一次,每次提取应间隔1个月以上。

  《通知》也规定,同一提取年度内,职工符合多种租房提取情形的,只能以其中一种情形申报提取;每次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500元;已申报提取的剩余额度不计入下次申报的可提取额度中。管理中心于每年7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当年度租住商品住房、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的最高可提取额度。

  在提取手续上,经职工授权,管理中心通过信息共享可获得提取材料信息的,职工无需提供相应的纸质材料。

  佛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步发布该《通知》的政策解读。

  根据解读,调整后的可提取额度将会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按照调整后的计算公式,2022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租住商品住房年最高可提取额度为10428元,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为869元。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内容仅为举例说明,2022年度的最高可提取额度仍按原规定执行。

  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的,按照调整后的计算方法,以佛山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690元为例,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为5214元,年最高可提取额度则为62568元。不过,上述内容同样只是举例说明,2022年度的最高可提取额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该通知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原《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办法的通知》(佛房金管〔2021〕2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