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钱瑜报道: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经营行为,有效排查化解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更好保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居民用药安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药品零售单位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印发出台,按照“严控风险、动态管理、精准评价、客观公正”工作原则,对合作区药品零售单位实行分级监管。 《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建立了一套符合合作区实际的药品零售单位质量安全风险等级评定标准。根据《广东省药品零售许可验收实施细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合作区实际,商事服务局制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药品零售单位风险分级评分标准细则表》(以下简称《评分表》),评分标准聚焦质量管理、人员管理、场所与设备、采购与验收、陈列与储存、销售管理、不合格药品及不良反应和销售指定药品等八大方面,科学、规范制定风险分级办法,建立客观、精准、可量化的经营质量评价体系。 药品零售单位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等级,按照风险程度由低到高分为A、B、C、D四类风险等级:A类为低风险类监管,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日常监督检查;B类为中风险类监管,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日常监督检查;C类为较高风险类监管,每年开展不少于3次日常监督检查;D类为高风险类监管,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日常监督检查。对风险等级提高、《评分表》中单项分数为0的药品零售单位,将在10个工作日内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同时加大对中、高风险经营者监管,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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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出台药品零售单位风险分级管理办法
来源:羊城区域
2023年09月05日
版次:ZXA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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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钱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