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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纠纷调解搭建“连心桥”

中山市行政案件诉前联调第一案成功化解

来源:羊城区域     2024年04月09日        版次:ZXA09    栏目:    作者:张德钢、吴娟欢

     工作人员实地勘察情况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张德钢 通讯员 吴娟欢

  

  “这个案件能够快速解决,得益于法院行政案件诉前联调这项创新举措,作为律师,我们也是第一次通过这种方式,让法院出面帮我们跟行政机关沟通,让事情能够圆满解决!”近日,中山市行政案件诉前联调第一案成功化解,原告李小姐代理律师对着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第一法院”)法官连连称赞。

  2023年2月,李小姐通过司法拍卖拍得土地一宗,并办理了过户登记。2023年7月,李小姐以该土地向中山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变更(报建),后该局作出批复书和附图。因涉案土地紧邻小榄镇的两条主干道,涉及道路退让等原因,市自然资源局批复给李小姐使用的土地可用面积较小且形状不规则,可能导致土地利用存在障碍,李小姐便以此为由,于2024年1月16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前端介入,吹响行政案件诉前“前沿哨”

  

  2023年12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中山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中山市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机制》。市第一法院作为中山市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在接收到李小姐的立案申请后,立案庭法官建议其先采用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

  在征得李小姐同意后,法院迅速开启诉前联调工作,将李小姐诉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行政登记一案纳入诉前联调程序。行政审判庭法官余磊收到该案后,第一时间实行前端介入,开展阅卷工作,梳理案件要点,跟当事人沟通,寻找调解突破口。

  “法官,你看这块地,自然资源局批复的建筑红线范围现在只有原先拍卖得来的地块面积的三分之一,而且还是三角形的,我真的很难在上面建房子。”“要是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开工建设,这块地就会被认定为闲置土地了。”与原告李小姐沟通了解情况后,法官余磊研判,如该案争议不能得到实质化解,一方面,很可能引发李小姐对法院司法拍卖行为的信访;另一方面,如涉案土地因未及时开工建设被市自然资源局认定为闲置土地,双方将会因土地闲置问题产生新的矛盾,最终引起新的矛盾纠纷,造成一案结、多案生的不利后果。承办法官认为,唯有调解,才是避免衍生诉讼的产生和官民之间矛盾激发的最好路径。

  

  诉前调解,做好解纷止争“答卷人”

  

  为顺利调解该案,达到实质化解双方矛盾纠纷的效果,承办法官一边细致查阅规划领域的专业知识,提高调解的专业性和针对性;另一边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局沟通,深化府院联动,共同为民解忧。经过沟通,市自然资源局表示,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保障李小姐对土地的使用权益。

  为积极促成调解,承办法官和李小姐代理人一同前往案涉土地现场,对照图纸和法律、法规等规定逐项分析退让距离、红线切角等技术指标,努力在李小姐的诉求和土地规划法律规定之间寻求交叉点。

  之后,承办法官综合李小姐诉求、实地勘察情况以及土地规划法律规定,向市自然资源局提出解决该案纠纷的可行性建议,通过不断的电话调解、背靠背调解,双方分歧逐渐缩小,并最终就技术指标达成了共识,市自然资源局随即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向李小姐重新出具了批复书和附图。

  3月28日上午,李小姐收到新的行政许可后,即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至此,该案争议得到圆满解决。该案的成功化解是中山市第一法院首次为行政案件编立“诉前调”字号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成功案例,开启了中山全市以诉前联调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