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东莞市城中村改造区分不同手续情况实施差异化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内容涉及手续齐全的土地和房屋与手续不全的土地和房屋的界定及补偿标准,新规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通知》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由政府主导和公开招引实施主体实施城中村改造的非住宅类物业改造为工业用途项目。在补偿安置成本核算中,将充分考虑存量土地和房屋“个性”,包括宗地特性、建筑质量、产生原因等,充分体现有无合法手续土地和房屋权益的差异性。 《通知》指出,在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组织开展单元内土地和房屋权籍调查,对土地和房屋的现状性质、建设时间、手续办理、确权登记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和取证,并根据调查结果初步将其分类为“手续齐全”和“手续不全”两大类。 什么样的土地和房屋才算“手续齐全”呢?《通知》中写明,除了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土地和房屋外,那些虽未办理不动产登记,但按照当时规定办理了用地、建设批准手续,并且一直按照批准文件使用的土地和房屋,同样也被认定为“手续齐全”。这些“手续齐全”的土地和房屋,可以按照市补偿指引或最新规定及要求得到应有补偿。 对于“手续不全”的土地和房屋,如果是在2019年12月31日及之前建的,且签订协议同意实施改造并交出所占土地房屋的,将被视为主动采取改正措施,可参考城中村改造项目补偿方案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是项目范围内同等形态、同等体量手续齐全的土地和房屋的补偿标准的80%;如果是2020年1月1日之后建的,则属于新增违法建设,不予补偿;而那些2019年12月31日及之前建设且未主动改正,经执法部门认定属于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的,同样不予补偿。 (文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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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布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新规
来源:羊城区域
2024年05月10日
版次:DA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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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聪
